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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7家已符合規模的大陸銀行辦事處可昇格為分行
●大陸商業銀行、證券、基金公司及保險等金融機構將可透過QDII投資臺灣的股票及債券市場
等待是漫長的,改變顯得突如其來。11月16日,備受關注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MOU)完成簽署,臺海兩岸的互動格局悄然掀開新的一頁。
『這是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舉措,有利於促進兩岸金融業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有利於進一步優化大陸臺資企業的融資環境,在兩岸金融合作歷程上具有重要意義。』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楊毅指出。當日,兩岸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業監管合作備忘錄順利完成簽署,兩岸金融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兩岸金融合作進入實質階段。
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日表示,MOU將在兩個月內生效。屆時,臺灣7家已符合規模的大陸銀行辦事處可昇格為分行;大陸金融機構也可赴臺投資。此外,大陸商業銀行、證券、基金公司及保險等金融機構都將可通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臺灣的股票及債券市場。
聽聞上述消息,業內人士難掩激動:『一直以來,兩岸金融業者共同熱盼的未來——建立一個良性的兩岸金融合作機制,足音漸近。』而MOU的簽署,就是這個機制中重要的一環。
MOU是英文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的縮寫,翻譯成中文就是『備忘錄』,意指陳述雙方或多方協議的文件。臺灣『金管會』昨日稱,備忘錄只是提供雙方相互合作的基礎,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三項MOU的內容都依循國際慣例來處理,主要包括資訊交換、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系及國際金融海嘯發生後各國關心的危機處置。
『MOU通常使用在雙方無法有法律承諾或是無法創造合法執行之協議的狀況之時。』臺灣金融研訓院院長、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許振明向記者解釋。
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兩岸之間若沒有這個備忘錄,金融領域的很多合作將無從開展。『此外,兩岸一旦建立起金融監理機制,將加速兩岸直接投資業務的松綁,包括臺灣銀行、券商直接到大陸申設分支機構,或大陸銀行、券商直接來臺申設分支機構等。』許振明表示。
中信證券研究部資深協理朱晏民表示,簽署MOU後,兩岸金融股股價也會有相當程度的反應,但他表示, MOU只是兩岸金融合作的開端,更多的開放內容將會在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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