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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節目前晚點名指出,電盈主席李澤楷旗下的盈大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盈大地產』)在北京『囤地』3年,轉手淨賺2.35億港元。
對央視的曝光,盈大地產昨日向晨報發來郵件稱,公司並沒有閑置央視曝光的地產項目,而是一直在發展及興建當中。
3年淨賺2.35億港元
根據央視的報道,被稱為『2006年新年第一拍』的北京工體北路4號地項目,被李澤楷旗下的盈大地產摘得,這一地塊規劃面積約4.6萬平方米,當時的拍賣價達到5.1億,樓板價達到每平方米1.26萬元。
央視稱,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這塊地的開工日期為2006年9月20日,項目竣工日期為2008年3月31日。然而,這塊地三年之後仍然處於閑置的狀態,並於今年9月以1.18億美元的高價轉賣給香港上市公司瑞安建業,盈大地產因此獲利2.35億港元。
對此,一些業內專家在接受央視采訪時紛紛質疑:根據國家出臺的閑置土地處理相關政策,『超過合同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征收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然而,盈大地產將這塊地閑置了三年多,不僅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反而以高價轉讓出去,盈大地產很有『炒地皮』的嫌疑。
盈大地產否認閑置項目
對央視上述報道,昨日,盈大地產企業傳訊部李小姐向晨報發來聲明稱,公司拍得的工體北路4號地項目一直在發展及興建當中,絕無閑置。『公司於2006年投得北京市朝陽區工體北路4號項目,2006年4月前,公司已委任建築設計師進行設計及施工研究,並一直分階段循序逐步發展。根據合同約定,項目需要在2007年9月前開始動工,有關項目已於2007年7月開始前期施工准備及土地開挖工程。2008年3月因奧運會應有關部門要求停工,直至2008年10月奧運結束後纔恢復施工。』聲明稱,盈大地產在中國內地,除了已售給瑞安建業的工體北路4號地項目外,並沒有其他的土地儲備和在建項目,也沒有囤積土地。
那麼,盈大地產為何要出售這一項目?對此,聲明解釋稱,當初購入此項目,是考慮到該項目可與毗鄰的北京盈科中心發揮協同效應。
聲明稱,項目轉賣給瑞安建業後,『瑞安建業具有良好的信譽,並在項目開發方面有豐富經驗,會按公司當初的設計方向及整體規劃,將項目發展為高級住宅,確保項目能與北京盈科中心產生協同效應。』
另據了解,昨日,盈大地產(00432,HK)漲0.47%,電訊盈科(00008,HK)跌0.53%,似乎並沒有受到這一消息的影響。
專家觀點
對央視曝光的盈大地產轉賣工體北路4號地項目獲利2.35億港元一事,記者昨日采訪的專家觀點出現明顯分化,並產生激烈交鋒。
正方:盈大賣地很正常
『盈大地產將這塊地轉讓是正常現象,而且他們並沒有頻頻轉手。 』中國房產信息集團聯席執行總裁丁祖昱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囤地』現象在前幾年的確比較嚴重,但應該注意到,開發商要『囤地』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即土地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開發商纔有『囤地』的必要,『比如在三五年前,在一些剛剛開發的新區,土地市場還遠遠沒有發展起來,開發商以較低的價格拿下後,經過時間的推移,土地的價值逐漸顯現出來,開發商便可以通過「囤地」獲取土地增值的部分。 』
反方:明顯違法卻未罰
『如果說國家沒有出臺相關政策,那麼對於開發商的「囤地」行為,社會只能夠予以指責。但實際上,國土資源部早就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限制開發商的「囤地」,最明確的規定就是閑置超過一年的土地要征收20%的閑置費,超過兩年沒有開發的要無償收回。可以看出,開發商的這些行為明顯是違法的,但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北京地產界資深評論人楊少峰在接受采訪時,提出了針鋒相對的觀點。
據楊少峰介紹,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國排名前十位的上市房企的土地儲備規模已超過3億平方米,『平均每家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儲備超過300萬平方米,假如我們規定這些房地產商在3年之內必須將土地開發並竣工,也就是說平均每個開發商一年要完成1000萬平方米的地,他們做得到嗎? 』
『如果政府供應的土地被囤積在開發商手中,而不能建成房子供應市場,再多的土地供應也解決不了房地產目前供不應求的問題,房價也根本無法下來。 』楊少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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