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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銀監會網站消息,為引導商業銀行充分重視並努力保持流動性充足,確保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近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從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的、管理體系的建立、管理的方法和技術、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確和規范。
《指引》共分為五章八十六條,從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的、管理體系的建立、管理的方法和技術、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確和規范。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指引》制定的目的、法律依據和適用范圍,概述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審慎性要求以及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職責等。第二章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規范了銀行董事會、高管層及相關部門在流動性風險管理中的作用和職責分工,要求商業銀行制定明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同時也明確了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對外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具體要求。第三章流動性管理方法和技術,明確了商業銀行資產及負債流動性管理以及現金流量管理的原則及具體做法,並對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和應急計劃進行了規范。第四章流動性風險監督管理,明確了監管當局實施流動性監管時遵循的原則、監管程序、監管措施以及監管合作等方面的內容。第五章附則,明確了參照執行《指引》的機構范圍、解釋機構、實施時間和寬限期。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將保持商業銀行流動性充足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方面來抓,通過設置75%的存貸比例高限、開展壓力測試、引導優化信貸結構等方式,確保流動性充足,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總體流動性水平較高,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流動性充裕;至2009年9月底,全國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平均為41.7%,遠遠高於25%的最低監管要求。
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凸顯了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指引》的制定出臺,既借鑒和吸收了國際先進經驗,又兼顧了我國銀行業發展的現狀,有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對我國商業銀行持續、健康發展將是一個新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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