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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因『水源門』和『捐贈』風波陷於輿論指責,其反訴媒體質疑性報道損其名譽權一案昨日在杭州開庭審理。記者分別連線原告和被告,雙方對公益營銷『真假』各持己見。
農夫山泉訴報道『無中生有』
據了解,農夫山泉在2001年、2002年和2006年分別推出『一分錢』公益活動,其『農夫山泉,喝一瓶水捐一分錢』的廣告語被廣為流傳,並由此引發了公眾對『喝水慈善』的關注熱情。
2009年8月11日,民政部主管的《公益時報》於8月11日發表文章稱,按農夫山泉每年15億瓶到20億瓶銷售規模,每年應至少有1500萬元捐款,但實際沒有做到。8月14日,農夫山泉發表聲明稱要『著手采取法律行動』。
昨日,農夫山泉訴《公益時報》侵犯其名譽權一案開庭。對於其公益活動的真實性,農夫山泉在昨日晚間向本報提供的聲明中稱,公司的『一分錢』公益活動都通過天然水的標簽詳細告知給消費者,不存在所謂的『造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此外,公司多次向宋慶齡基金會指定賬戶匯款總計5007563元(其中7563元為義賣所得),在規定時間內兌現全部承諾,『不存在假捐或者捐款不足等問題』。
捐贈行動被指『出爾反爾』
對此,記者也聯系了《公益時報》的代理律師閻律師,他表示,農夫山泉當庭舉證一份2006年給宋慶齡基金會『一分錢』飲水思源的說明,稱在活動籌得的善款中扣除了差旅費等活動經費。但另一份捐贈協議則稱,募集到的金額全額捐助。他認為:『兩份材料說明對方「出爾反爾」。』
閻律師稱,當庭辯論的另一個焦點是『一分錢』中『捐贈7年『活動的概念。公開資料顯示,農夫山泉2002年啟動『陽光工程』後表示活動延續到2008年。
據閻律師口述,農夫山泉當庭解釋為,2002年捐贈價值500萬元的體育器械可使用6年,到2008年,因此企業『在7年內為20萬孩子帶來了運動的快樂』。
事情源自2002年農夫山泉的電視廣告,貧困孩子們追逐踢球和跳繩的畫面之後,字幕中寫到:『到2008年,陽光工程將為20萬孩子帶來運動的快樂。』
農夫山泉稱事件有『幕後黑手』操縱
記者了解到,昨日開庭辯論後,農夫山泉方面拒絕接受法庭的調解建議。其解釋:『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一起單純的新聞侵權事件,我們懷疑背後有黑手操縱。』
農夫山泉認為,《公益時報》2006年派記者現場采訪飲水思源活動後做出肯定性報道,之後3年多從未質疑過該活動。『聯系之前的所謂千島湖污染事件,懷疑這突然發難的背後有幕後黑手操縱。』
此外,農夫山泉稱,肯定性報道說明對方當時就是農夫山泉公益行為的信息披露渠道之一,證明『捐贈信息不透明』的質疑不成立。
此外,農夫山泉認為媒體話語權不同於消費者,對企業提出質疑本身就是錯的,且報道中『不公開』、『不透明』的言辭詆毀了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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