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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800 證券簡稱:ST磁卡 編號:臨09-024
天津環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訴訟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訴訟基本情況
天津環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我公司』)曾於2004年12月21日、2009年3月30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上刊登了擔保訴訟進展公告,就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下稱『深圳光大』)以借款合同糾紛將深圳市瑞泰福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瑞泰福』)和我公司、天津市人民印刷廠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事項進行了公告。
(二)訴訟進展情況
2009年9月30日,我公司與深圳光大達成《債務和解協議》,鑒於該訴訟處於執行中且我公司已代瑞泰福償還了49292444.49元本金,截止到2009年8月10日,瑞泰福欠逾期利息28244541.17元,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貸款未盡事宜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1、我公司承諾對剩餘利息合計人民幣8344541.17元在不遲於2010年8月11日由我公司代瑞泰福一次性清償,深圳光大因此同意免除本項貸款項下的剩餘的1990萬元利息及我公司對該1990萬元利息的擔保責任。
2、深圳光大同意本協議簽訂之後向執行法院申請中止拍賣,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對我公司、天津市人民印刷廠抵押房地產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在2010年8月10日之前,我公司履行完畢合計人民幣8344541.17元的剩餘利息償還義務後,即向法院及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解除對我公司和天津市人民印刷廠抵押房地產的查封和抵押。
3、本協議履行完畢後,深圳光大認可我公司已經完全履行(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15號民事判決書項下的我公司的擔保責任,不再向我公司主張與本協議所述借款相關的任何擔保責任。
4、本協議有效期內,我公司不得以財務或公司重組、退市、恢復上市等任何理由作為推遲本協議履行的借口;如發生我公司不能按時履約或完全履約,深圳光大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可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障深圳光大債權的實現,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關抵押物恢復拍賣處置程序、對深圳光大保證責任的繼續追償等。
(三)本次訴訟對本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我公司已於2008年度計提擔保損失本金50000000元、利息19057486元,履行上述《債務和解協議》預計將增加公司2009年度營業外收入11420500.34元。
本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市場風險。
(四)備查文件
《債務和解協議》
特此公告。
天津環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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