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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836 證券簡稱:鑫茂科技 公告編號:(臨)2009-054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風電葉片銷售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合同類型:750KW風力發電機組葉片銷售合同;
2、合同生效條件:自銷售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3、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訂立生效之日起至各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4、合同履行對公司本年度業績情況的影響:如該合同順利履行,將為公司風力發電機組葉片批量生產及產業化奠定良好的基礎,並有望為公司本年度貢獻部分業績;
5、風險提示:在批量使用過程中,因產品質量問題可能導致合同中止。
二、合同當事人介紹:
1、合同當事人:
需方:北京金風科創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天津鑫茂鑫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方:天津鑫茂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合同當事人基本情況介紹:
1)、北京金風科創風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風科創公司』或『需方』),該公司為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202)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鋼;注冊資本:35000萬元;注冊地:北京;主營業務為研發、生產、銷售大型風力發電機組及零配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設備安裝等。
該公司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且最近三年未發生交易金額。
金風科創公司為上市公司金風科技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經營良好,財務狀況較好,具備履約能力。
2)、天津鑫茂鑫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風公司』或『供方』),該公司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克榮;注冊資本:8000萬元;主營業務為風力發電機組風電葉片制造及銷售;注冊地:天津。
3)、天津鑫茂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茂集團』或『第三方』),該公司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杜克榮;注冊資本:22300萬元;注冊地:天津;主營業務為科技投資等。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物:
XF24.0型750KW風力發電機組葉片
2、合同金額:1270萬元
3、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交貨時間:暫定供方於2009年10月20日及2009年11月20日分批交付。具體交付時間可能因進度做出調整,並由需方提前書面通知供方。
交貨地點:伊春太陽風新能源有限公司伊春新青老白山風電場。
交貨方式:分期汽車運輸至需方現場或供方運輸車輛能直接到達的距需方現場最近地點。
4、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生效後需方將根據生產計劃,在葉片發貨前3個月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在收到相應貨物後支付貨款45%;到貨後3個月內,支付貨款總額的22%;到貨滿3年後,支付剩餘貨款3%,質保期5年。
5、合同簽署時間及生效時間:
合同簽署時間為2009年9月21日;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連帶責任:
因風機葉片質量問題所涉及的索賠事項,在供方不能承擔或不願承擔時,由第三方向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違約責任:
合同任一方若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合同,均應事先獲得另一方書面同意。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要求方必須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否則須按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1)要求方應向另一方賠償所涉及產品總價款的15%作為違約金。2)如另一方遭受到的直接損失或費用超過上述違約金,要求方還應進一步賠償另一方超出部分的損失。
四、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鑫風公司在2007年初進入風力發電葉片制造產業。目前已具備750KW葉片的規模生產能力,且1.5MW葉片的自主研發、樣機生產已完成,目前正在進行風場測試。
本合同的確立,將為公司風力發電機組葉片批量生產及產業化奠定良好的基礎,對風電葉片的後期銷售將產生積極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如本合同順利履行,將有望為公司本年度貢獻部分業績。
五、備查文件:
《天津鑫茂鑫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合同》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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