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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2日從商務部獲悉,根據商務部最近印發的《關於2008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性意見》,我國今年將引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上市。
《意見》提出,要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拓展吸收外資渠道。鼓勵外商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外商通過並購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對外資並購加以有效監管。鼓勵減排潛力大的企業與國際投資者開展合作。
《意見》要求,吸收外資工作要更加注重節能減排、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自主創新和履行社會責任。鼓勵外商投資裝備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繼續加強對鋼鐵、水泥、電解鋁、房地產等領域外商投資的管理。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引進先進技術基礎上加大研發投入,推動技術、產品的自主昇級。
《意見》提出,要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提昇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加強區域間投資合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構建和諧開發區,充分發揮產業聚集和示范帶動作用。改進投資促進方式,推進投資便利化。切實糾正招商引資中競相攀比優惠政策、層層下達分解指標的做法,加快由『招商引資』向『招商選資』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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