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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省煤炭工業局、各市經委將對全省煤炭經營企業經營資格證進行年度審查,凡在規定期限內不參加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今後將不能賣煤炭。這是4月8日記者從省經委了解到的。
凡已領取省經委頒發的煤炭經營資格證,在山西省境內從事煤炭經營活動的企業(含從事鐵路、公路出省銷售和省內儲售煤場)全部納入本次檢查范圍。參加審查的煤炭經營企業除提交年度審查表和煤炭經營資格證副本外,還得如實報告企業年度經營情況。如審查合格,有關部門會在煤炭經營資格證副本上粘貼年度審查合格標志。未通過審查的,工商在辦理工商執照年檢時將注銷其煤炭經營項目。
根據有關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無證從事煤炭經營,任何經營單位不得采購、經銷無煤炭經營資格證、煤炭生產許可證企業的煤炭,否則將按有關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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