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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限輝瑞公司和輝瑞制藥公司(下稱『輝瑞』)與中國企業間的『偉哥』中文商標權之爭塵埃落定。記者昨天從多方證實,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輝瑞的訴訟請求,認定輝瑞在中國內地不享有『偉哥』商標權。
輝瑞訴稱,『偉哥』商標案始於1998年。當年,輝瑞研制生產的抗ED(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礙)特效藥Viagra剛一問世,廣州威爾曼藥業公司(下稱『威爾曼公司』)就在中國搶注了『偉哥』中文商標,導致輝瑞Viagra在進入中國市場時只能注冊為『萬艾可』。此後,威爾曼公司不僅宣傳『偉哥』是自己的商標,還允許其他公司使用。為此,輝瑞請求法院認定『偉哥』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判令威爾曼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此案經北京市一中院審理判決,輝瑞的訴訟請求被駁回,輝瑞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院。
北京市高院經審理認為,根據商標獨立保護原則,輝瑞在中國內地對『偉哥』商標不享有相關權益。此外確認馳名商標不屬於法院訴訟范圍。在北京市高院終審駁回輝瑞的訴訟請求後,這場歷經了9年的商標官司宣告結束。
據了解,作為輝瑞主打產品之一的Viagra是最早進入中國市場的用於治療陽痿的藥物。該藥初入中國之時,『偉哥』曾被作為『Viagra』的中文譯名而廣泛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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