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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簡稱:天津宏峰 股票代碼:000594 編號:2008-031
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大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准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東深圳市國恆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恆實業』)買賣天津宏峰股票的通知,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國恆實業於2008年4月1日出售天津宏峰股票152,200股,平均價格為7.149元/股;由於在出售過程中,經辦人員的誤操作。將賣出錯誤下單為買入,造成當日購買天津宏峰股票15,000股,平均價格為7.13元/股。
於2008年4月3日出售天津宏峰股票1,174,001股,平均價格為6.200元/股。
於2008年4月7日出售天津宏峰股票3,573,499股,平均價格為6.229元/股。客觀上形成了短線交易。通過計算買賣均價,產生差價收益人民幣285元。根據《上市規則》、《證券法》有關規定收益歸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截止2008年4月7日,國恆實業仍持有本公司股份70,301,913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53%),仍為天津宏峰第二大股東。本公司提醒公司大股東,股票交易必須按照《證券法》有關規定執行。
國恆實業由於短線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之相關規定,已於4月8日將全部短線買賣天津宏峰股票產生的差額收益支付上市公司。(具體情況請參見2008年4月4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國恆實業對此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公司其他股東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八年四月八日
股票簡稱:天津宏峰 股票代碼:000594 編號:2008-032
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59%控股子公司中鐵(羅定)鐵路有限公司之100%控股子公司羅定市鐵路物資有限公司與大連神華燃料有限公司及南通蘇源燃料有限公司
煤炭購銷合同情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准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羅定鐵路物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鐵物資』)於近日與大連神華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神華』)簽署了《煤炭購銷合同》,與南通蘇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蘇源』)簽署了《煤炭買賣合同》。羅鐵物資自大連神華購進煤炭,銷售給南通蘇源,銷售量為20萬噸/月,合同自2008年4月份起執行。
一、合同風險提示:
(一)與大連神華的《煤炭購銷合同》
1、合同的生效條件:
(1)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羅鐵物資開出的銀行不可轉讓信用證和大連神華開出的銀行履約保函經雙方銀行確認,合同正式生效,合同有效期12個月。
(2)羅鐵物資開出銀行不可轉讓信用證後,只有在收到大連神華履約保函後,羅鐵物資的銀行不可轉讓信用證纔能被激活生效。大連神華在收到羅鐵物資不可轉讓信用證3個銀行工作日內沒有開出以羅鐵物資為受益人的履約保函,則羅鐵物資的銀行不可轉讓信用證自動作廢,若此大連神華承諾在15天內給予羅鐵物資合同中約定的當月貨款總額2%的損失補償。逾期則加收不可轉讓信用證總值千分之五賠償。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止。
3、合同簽署合理、嚴謹,充分考慮各種不確定因素。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基本沒有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
(二)與南通蘇源的《煤炭買賣合同》
1、合同的生效條件:本合同經羅鐵物資與南通蘇源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3、合同簽署合理、嚴謹,充分考慮各種不確定因素。
合同中對產品質量約定比較嚴格,如果煤炭質量達不到約定指標,購貨方有權拒收。具體的約定指標為:發熱量低於5000Kcal/Kg;煤樣含硫超過1.0%的;揮發份低於24%(不含24%);收到基全水份>13%;未能滿足合同約定的灰熔點、哈氏可磨系數、焦渣特性、煤炭粒度的標准。
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基本沒有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
(三)以上合同對本年度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說明
按照股權比例計入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毛利為3477萬元。
二、合同當事人介紹:
(一)大連神華燃料有限公司
1、大連神華燃料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李傑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主營業務:煤炭、焦炭、建築材料、五交化商品、金屬材料的銷售;經濟信息諮詢等
注冊地:遼寧省大連市
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2、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沒有與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發生的購銷金額。
3、履約能力分析:購銷雙方以銀行信用證為基本結算保障。合同簽訂後,羅鐵物資的銀行開出不可轉讓信用證給大連神華,大連神華的銀行認可後,給羅鐵物資開出信用證額度的2%的供貨履約保函。在大連神華收到信用證之日起20天(±2天)確保第一船煤炭發送到指定碼頭。以後大連神華按羅鐵物資每月需求量連續裝船運輸(7-10天到貨),直至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月供需噸位,每船5萬噸。
(二)南通蘇源燃料有限公司
1、南通蘇源燃料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於高明。
注冊資本:人民幣伍仟萬元整。
主營業務:煤炭銷售及檢測、計量、化驗、五金交電、金屬材料、建築材料、電機產品銷售。
注冊地:南通市
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2、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沒有與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發生的購銷金額。
3、履約能力分析:購買人南通蘇源系熱力發電企業的燃煤采購單位,與羅鐵物資的合作系基於互惠互利、長期合作和共同發展的宗旨。煤炭到貨經檢驗符合付款條件後,南通蘇源在收到增值稅發票後及時結清貨款。南通蘇源作為燃煤采購單位,具有履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與大連神華合同內容
1、商品、規格、產地、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
2、質量標准:低位發熱量?5800大卡;收到基揮發份25%-32%;灰份<12%;收到基含硫量<0.7%;水份<10%;顆粒度0-50mm;焦渣特性?4;灰熔點>1250℃3、煤炭價格:煤炭到達羅鐵物資指定卸貨港碼頭,符合質量標准,首月按648元/噸結算,煤炭到達卸貨港碼頭落地前的一切費用由大連神華負擔;以後價格雙方以隨行就市原則,在上月煤炭交貨後,雙方必須協商確定下月價格,並以書面方式確認為准。如不回價,按原價執行。
4、裝卸運輸:大連神華負責租船訂艙及其費用;貨船到卸貨港碼頭靠岸,煤炭落地後,所發生一切費用均由羅鐵物資負責,卸貨費由羅鐵物資負擔;當船到達卸貨港碼頭後規定卸貨時間為96小時,如超過時間沒卸完船,羅鐵物資應按規定承擔滯船費。
5、驗收依據:質量及數量驗收,均以卸貨港中國CIQ商檢單據數據為准。
6、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羅鐵物資開出7000萬元以大連神華為受益人的不可轉讓信用證,大連神華的銀行認可後,給羅鐵物資開出140萬元的供貨履約保函;貨到羅鐵物資指定碼頭,商檢驗收合格後,羅鐵物資以商檢數據為實收貨物數量,憑大連神華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額貨款,循環結算。
(二)與南通蘇源合同主要內容
1、品種、數量:煤炭品種為煙煤。自2008年4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供應數量為20萬噸/月。
2、價格:2008年4月份結算價為到港含稅價685元/噸;以後月份的價格采用每月確定的方式,每月一議;根據煤炭的具體質量,對結算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3、付款方式:羅鐵物資憑煤炭結算單,采用帶票結算方式同南通蘇源進行結算。在符合結賬付款的條件下,羅鐵物資應在十五日內開具增值稅發票,南通蘇源在收到增值稅發票後及時結清貨款。
4、煤炭驗收:貨船到達卸貨港後雙方共同委托商檢機構對煤炭進行數量、質量檢驗。數量以商檢機構在卸貨港確認的水尺數為准;質量以商檢機構在卸貨港采樣化驗結果數據為准,檢驗費用由南通蘇源支付。
四、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該項購銷合同為羅鐵物資進行煤炭貿易所簽定的采購及銷售合同,羅鐵物資處於中間商地位。按照購銷合同約定,2008年內可實現銷售量180萬噸,按照4月份結算價格計算可實現銷售收入10.91億元,銷售毛利可達5893.2萬元。按照股權比例計入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毛利為3477萬元。
五、合同的審議程序:
1.以上合同未經董事會審議,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決定。
2.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不適用)。
天津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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