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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省和鐵道部、交通部,中央管理的煤炭、電力集團公司做好當前煤炭和電力生產供應工作,加強電力需求方管理,保障有序用電。
通知要求,在當前煤炭和電力需求高峰階段,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電力需求方管理,制定和實施迎峰度冬有序用電方案。電力供應緊張地區要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則,合理引導避峰、錯峰,著力壓縮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和落後生產能力的電力需求,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醫院、學校、金融機構、交通樞紐等涉及公眾利益和重大安全的單位用電需求,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
通知指出,產煤省(區、市)要督促煤炭企業依法搞好生產經營,規范市場行為,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要嚴格執行合同法,按照合同確定的數量、質量、價格和時間保證供應。各地要從積極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入手,提高煤礦安全生產能力,堅決糾正對所有煤礦一律停產、停而不整的消極做法;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而停產的煤礦,必須恢復生產、保證供應。
通知強調,產煤省(區、市)要把保證省內外供應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當前要重點做好省外電煤供應保障工作,一律不得分割市場、限制煤炭出省,不得在煤炭價格之外非法征收各種費用。各類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一律不得趁煤炭供應趨緊之際,哄抬價格和亂漲價,否則,要依法予以打擊。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運輸組織調度,在當前山西北部資源減少的情況下,采取措施適當增加內蒙古西部等地區的煤炭外運;利用春運前和春節期間客運暫時減少的空隙,搶運一部分電煤。
發展改革委還要求,各地和電力集團公司要組織和督促所屬電廠,主動與煤礦、鐵路、港口加強聯系,提前落實煤炭資源和運輸條件,加快接車、卸車周轉,盡量增加電煤庫存,合理安排發電和供電。
目前正值冬季煤炭和電力消費需求高峰,進入枯水期後,水電出力下降,造成火電和電煤需求大幅增長。部分地區出現了電煤庫存急劇下降、煤炭和電力供應趨緊的緊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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