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夏回報二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和該基金有關分紅的實施辦法,經基金管理人計算並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華夏基金公司決定以截至2007年6月5日華夏回報二號基金的可分配收益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1.224元,這是華夏回報二號證券投資基金合同於2006年8月14日生效以來實施的第八次分紅。
據了解,權益登記日為6月7日,除息日為6月8日,派現日為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