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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5日從廣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從今年7月1日起,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將由以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准,改為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准。這樣廣州養老金繳費基數上限將降低2500多元。
廣州市政府4日發出《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費率、養老金的計發辦法都全方位地進行了調整。
按照新政策,參保人應稅工資、薪金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簡稱省基)300%的,以省基的300%為繳費基數;參保人應稅工資、薪金低於省基60%的,則以省基的60%為繳費基數。
新政策之前,廣州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准的(簡稱市基)。由於省基比市基低,比如7月1日新的社保年度,目前快報數的省基為2182元,而市基是3026元,兩者相差近千元,養老保險的上下限將從新政策前的1956元-9078元下降到1309.2元-6546元。對於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高收入群體而言,繳費基數上限可減少2532元。
通知還通過一系列新政策的調整,縮小地區之間、高低工資群體之間、先退休與後退休群體之間的養老待遇差距,消除勞動力流動的『社保壁壘』。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表示,通過上述改革,廣東省養老保險體制趨向統一,地區之間差距趨向平衡,待遇趨向公平,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趨向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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