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日本、香港證券稅收體系各有不同,日本的證券稅收體系稅種齊全,徵收面廣,充分發揮着稅收在證券方面的調控作用。香港的證券稅收體系比較簡單,稅種少。而美國沒有獨立的證券稅收體系,對證券相關收入,採取併入或合併到相關收入徵稅的辦法,難以體現國家對證券稅收的政策重視,以及稅收對證券市場的調控。
美國證券稅收的稅種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流轉稅,包括印花稅、證券交易稅。近年來,美國政府因爲證券稅收中的印花稅、證券交易稅其收入佔全部稅收的比重小,同時注重資本的流動性,所以現已取消此稅。二、收益稅,對個人證券投資所得的徵稅,將其所得併入普通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公司證券投資所得的徵稅,將其併入公司所得,徵收公司所得稅。對個人投資所得和公司投資所得分開徵稅,則存在重複徵稅的現象。三、資本利得稅。資本利得併入普通利得徵稅。對長期資本利得和短期資本利得,採取差別稅率,最高達28%。資本損失區分個人和公司,採取兩種辦法。對個人資本損失可允許扣除,並規定短期資本損失先扣除,長期資本損失後扣除,但每年的扣除額不得超過3000美元,當年沒有扣完的,可結轉以後年度繼續扣除。四、遺產和贈與稅。
日本證券稅收的主要稅種有:一、流轉稅:包括印花稅、證券登記許可稅、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所稅;二、收益稅:對個人單獨設立資本收益稅,但可允許個人選擇申報;法人資本收益併入普通所得徵稅,不單獨徵稅;三、資本利得稅,對個人單獨設資本利得稅;而法人併入普通所得徵稅,不單設資本利得稅,但資本利得稅只對法人和個人居民徵收;四、遺產和贈與稅。
香港證券稅收的主要稅種有:一、流轉稅,主要是印花稅。對股票等證券的交易,按成交金額向買賣雙方徵收印花稅。二、收益稅,對證券的股息、債息等資本收益,徵收利息稅。三、資本利得稅。對資本增值不徵稅,但如果投資者在短期內頻繁炒作而獲利,其所得可被稅務局裁定爲經營性所得,併入其他所得計徵薪俸稅。四、遺產和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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