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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發布公告,自2007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各9%統一調整為單位和職工各10%。繳存基數由2005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06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可到15%,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7110元。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有自有資金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後,可申請提高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職工以超過2006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7110元的繳存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由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後執行。超過繳存基數上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執行市財政局《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津財稅政200611號)的有關規定,依法納稅。
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繳存基數不得低於670元。2006年經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及市國資委或區縣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特困企業、困難企業和比較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為單位和職工各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670元,單位核定的職工(包括領取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低於670元的,以670元為繳存基數。
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按原規定申請降低欠繳年度的繳存比例。欠繳以前年度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符合欠繳年度降低繳存比例條件的,可按欠繳年度的申請條件和繳存比例政策申請降低。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提出,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同時要進行住房公積金年檢。單位辦理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同時按《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登記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0611號)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年檢合格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單位核發住房公積金登記證件。2007年2月1日後新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不需進行年度檢驗。
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要求。2007年6月11日至7月20日,單位完成2007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後,可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領取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及住房公積金年度檢驗相關表冊。
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及需辦理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備案手續的單位應於6月11日至7月15日到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各單位調整過程中如有問題,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網站查詢有關政策,也可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電話,各管理部或分中心諮詢電話見下表。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諮詢電話
市中心 27838172
油田分中心25920397
鐵路分中心26183547
和平管理部23395270
河東管理部24417633
河西管理部23262055
南開管理部27413007
河北管理部24457395
紅橋管理部87729935
塘沽管理部25798581
漢沽管理部25666887
大港管理部63310076
東麗管理部24966285
西青管理部27917755
津南管理部28397065
北辰管理部26912491
寧河管理部69590013
武清管理部29321725
靜海管理部28911711
寶坻管理部29223261
薊縣管理部29120906
開發管理部66224163
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問答
天津市2007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政策調整信息發布後,引起廣大市民群眾的廣泛關注,記者就群眾普遍關心的一些相關政策問題,昨日采訪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
在談到單位應如何核定單位及職工月應繳存額問題時,該負責人說,核定單位及職工月應繳存額時,應首先核定職工的繳存基數,確定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後計算單位及職工的月應繳存額。
1.『調整後繳存基數』為職工2006年月平均工資,單位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為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06年6月的月均工資總額。未辦理繳存基數上限備案的單位,其職工2006年月均工資總額高於7110元的,以7110元作為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超過7110元設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的單位,其職工2006年月均工資總額高於單位設定上限的,以設定的上限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備案不設定繳存基數上限的,以職工2006年的實際月均工資總額核定職工2007年度單位及職工的繳存額。核定的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670元。
2.『繳存比例』為經管理中心審批同意的調整後的繳存比例,未申請提高或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10%。
3.『調整後每月應繳額』指重新核定的職工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四捨五入到元後相加為調整後每月應繳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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