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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23日發出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加強投資者教育、進一步提昇服務質量和專業管理水平,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證監會在《關於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表示,各證券公司要加強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和自律性組織的自律規則,制定投資者教育計劃、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確投資者教育的內容、形式和經費預算,並指定一名高管和專門部門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通知要求證券公司按照證監會《關於要求證券公司在營業網點建立投資者園地的通知》要求,做好投資者園地的建設工作。投資者園地要重點突出證券法規宣傳、證券知識普及和風險揭示等內容,要設立信息公示專欄,公告本公司基本信息和獲取公司財務報告的詳細途徑。證券公司應當通過公司網站、交易委托系統、客服中心等多種渠道,綜合運用電視、報刊、網絡、宣傳材料、戶外廣告、培訓講座、電話語音提示、手機短信等多種方式進行投資者教育,向投資者客觀充分揭示風險。
通知要求證券公司從開戶環節著手風險揭示工作,向客戶講解有關業務合同、協議的內容,明示證券投資的風險,並由客戶在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要持續地采取各種有效方式讓投資者充分理解『買者自負』的原則,真正明白『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的警示。證券公司應當通過適當可行的方法了解自己的客戶,尤其是新入市的中小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引導投資者從風險承擔能力等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審慎投資,合理配置金融資產。證券公司在進行產品和業務推介時,應當清楚說明不同產品和業務的區別,使投資者充分認識不同產品和業務的風險特征。
通知還要求證券公司規范賬戶開立、使用和管理。證券公司應當在其合法營業場所為客戶辦理開戶,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並妥善管理客戶開戶資料,嚴禁為客戶辦理或提供虛假賬戶和『拖拉機賬戶』,不得將客戶的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客戶賬戶出現異常交易和可疑交易時,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積極配合證券交易所對交易行為的實時監控。
通知稱,證券公司在經紀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銷售非上市股票等非法證券活動;接受經紀業務客戶的全權委托從事證券交易;在非證券營業場所為客戶辦理開戶;為牟取傭金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通過設立非法網點或者與網絡公司、網吧等機構或個人發展客戶、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為客戶提供諸如T+0透支交易、新股申購資金提前解凍等各類違規融資行為;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擔保、中介服務或者其他便利。
針對當前新入市投資者較多、市場交易活躍的情況,證監會要求證券公司采取開闢開戶專用通道、延長開戶工作時間、增加開戶工作人員等措施,緩解開戶壓力,提高開戶質量和效率。
證監會表示,對在投資者教育、合規經營和防范風險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證券公司和證券營業部,有關部門將視情節與後果的輕重,依法采取責令公司進行內部責任追究;由自律管理組織進行紀律處分;行政監管處罰等措施;涉及刑事責任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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