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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是指投資者在基金的設立募集期內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申購是指基金成立後,向基金管理人購買基金單位的行為。
贖回是指基金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賣出基金單位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認購期購買基金的費率相對來說要比申購期購買優惠。認購期購買的基金一般要經過封閉期纔能贖回,申購的基金要在申購成功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進行贖回。在認購期內產生的利息以注冊登記中心的記錄為准,在基金成立時,自動轉換為投資者的基金份額,即利息收入增加了投資者的認購份額。
申購贖回的方式
基金的申購、贖回包括銷售櫃臺的書面申請方式和電話、網站等其他申請方式。
投資者通過書面方式申購或贖回基金必須到基金銷售網點填寫申購、贖回申請書,交付申購款項,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通過電話或網站等其他交易方式提出申請的,需要在具備電話或網站交易相應條件的銷售機構處進行,投資者須按照電話語音或網絡界面的提示輸入自己的基金賬戶卡號、資金賬戶卡號以及密碼。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可在T+2日到辦理申購的網點查詢並打印確認單。通過電話或網站等其他交易方式申購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方式進行查詢和打印確認單。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交的申請,投資者通常可在T+2日到辦理贖回的網點查詢並打印贖回確認單。通過電話或網站等其他交易方式申請贖回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應的方式進行查詢和打印確認單。銷售機構通常在T+7日前將投資者贖回的資金劃入投資者的資金賬戶。
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
即申購時以金額申請,贖回時以份額申請。在限制申購的情況下,申購費用按單筆申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乘以單筆確認的申購金額計算;當日的申購和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15:00以前撤銷。
之所以實行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原則,是因為投資者在當日進行申購、贖回基金單位時,所參考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是上一個基金開放日的數據,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在開放日當日所發生的變化,需要在當天交易所收市後纔能計算出來,因此投資者在申購、贖回時無法知道會以什麼價格成交。也就是說,投資者申購時無法知道其申購的金額能夠折合成多少基金份額,同樣投資者贖回時無法知道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能夠折算為多少金額,因此開放式基金要實行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原則。
每筆認購最低金額
根據每只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契約確定每筆認購最低金額,一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認購起點都是1000元人民幣。在認購期,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基金。
認購費用和認購份額的計算
認購費用和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是:
認購費=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費)/基金單位面值
基金認購費計算時,若是小數,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發布的《招募說明書》中方式計算,由此產生的誤差在基金資產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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