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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蕭鋼構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受到上交所的譴責。此事成為近期股市的熱門話題。口口聲聲稱自己信息披露沒有違規的杭蕭鋼構終於改口了。近來這家上市公司發布了『致歉公告』以及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表態將『正確對待』『認真總結』『不斷完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各項工作』。
盡管杭蕭鋼構『天價』合同事件的調查並未最終結束,但證監會已認定『有人在這起事件中涉嫌犯罪』,證監會已將有關證據、線索移交司法部門。杭蕭鋼構事件告訴人們,在股市加強監管的今天,信息怎麼披露、什麼時候披露、什麼場合披露都有嚴格的規定,上市公司高管要管住自己的嘴。
不分場合透露信息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罰字〔2007〕1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指認,杭蕭鋼構在信息披露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首先是『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記者在調查時發現,杭蕭鋼構『訂單利好』被公司董事長提前在內部泄露。今年2月12日下午,杭蕭鋼構董事長單銀木在公司2006年度總結表彰大會上發表講話說:『2007年對杭蕭來說是一個新的起點,如國外的大項目正式啟動,2008年股份公司爭取達到120億,集團目標150億。』
據杭蕭鋼構內部人士介紹,參加那次表彰大會的除了公司領導和受表彰對象,還有公司中層乾部,以及全國各地分公司的代表,總人數不下百人。董事長在這樣一個大會上發布『利好』信息,顯然缺乏作為一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起碼的謹慎作風。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單銀木進行公開譴責時也認為,『沒有按規定將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令人驚訝的是,就在2月13日杭蕭鋼構股票出現連續兩個漲停後,上交所詢問公司有無經營異常情況,這家公司居然還稱『沒有異常情況』。
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杭蕭鋼構從2月15日發布有關安哥拉公房項目合同的第一份公告開始,到3月26日發布第四份公告,一直給人的感覺都是『躲躲藏藏』『惜墨如金』。
中國證監會調查認定,杭蕭鋼構信息披露中有兩處違法違規事實,屬於『披露的信息有誤導性陳述』。
一是,2月15日這家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正在洽談一個境外建設項目,『該意向項目分階段實施,建設周期大致在兩年左右』,若參與『將會對公司2007年業績產生較大幅度增長』。證監會認定,這與安哥拉項目合同草案實際約定的『各施工點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後二年內完工』內容存在嚴重不符,會使投資者誤以為該項目的實施條件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能夠在兩年左右的時間內完工。
二是,3月13日公司發布公告稱『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與安哥拉共和國政府簽訂了公房發展EPC合同,為安哥拉興建公房項目,總工期為五年』。而根據有關證據,杭蕭鋼構並未看到過該公房項目合同。沒有看到合同卻並未在公告中披露,這一行為也足以對投資者產生誤導,使投資者以為這家公司所簽合同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風險。
此外令一些投資者不解的是,杭蕭鋼構承認至今還沒有派出高管人員前往安哥拉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卻早早地在公司網站上掛出一組所謂的『安哥拉現場圖片』,到底是何用意呢?
不反省反而違規解讀
杭蕭鋼構董事潘金水在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期間的一個舉動,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這家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第五處實例。
4月4日中國證監會向杭蕭鋼構發出『立案調查通知書』後,次日下午潘金水就站出來對這份通知書進行了『解釋』,向外聲稱『(證監會)調查的對象主要是二級市場的違規行為』『證監會調查已基本結束』『公司信息披露並不存在違規情況』等。事實上,當時證監會有關調查纔剛剛開始,也並未排除這家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早在3月下旬新華社報道杭蕭鋼構『訂單利好』被內部提前泄露之後,這家公司竟然發表『澄清公告』『叫屈』,一再辯稱公司董事長的講話『並無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之嫌疑』『未與我公司股價的異動形成因果關聯』。
如今,鐵證如山。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如此方式和手法搪塞、誤導公眾,其信義何在?上市公司一定要繃緊信息披露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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