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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7]85號),自2007年4月24日起向全社會進行集中申購,截至2007年4月24日本基金集中申購工作順利結束。
經上海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驗資,本次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的有效申購申請金額為14,403,995,028.99元人民幣,按照本基金在集中申購期內的最終有效申購確認金額折合基金份額擬不超過100億元規模上限的規定,本基金集中申購的確認比例為69.42518%,本基金的最終有效申購確認金額為9,999,999,822.76元人民幣,扣除集中申購費後,本基金的最終淨有效集中申購確認金額為9,883,003,674.36元人民幣,折合基金份額9,883,003,674.36份。本次集中申購申請款項在集中申購期間產生銀行存款利息155,809.94元,根據《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期基金份額發售公告》,該利息已折合為基金份額155,809.94份歸持有人所有。
本次集中申購有效申購戶數為451,989戶,按照份額折分後每份基金份額淨值1.000元人民幣計算,本次淨有效集中申購資金及利息結轉的基金份額共計9,883,159,484.3份,已分別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歸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購期結束日即2007年4月24日對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進行拆分,拆分比例為2.212121683,拆分後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元,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總份額由15億份變更為3,318,182,454.48份。
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自集中申購期結束後不超過一個月開始辦理。辦理申購業務的具體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於申購開放日前至少2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公告。
特別提示:
本基金集中申購采用了"比例配售"的方式,僅對集中申購期內已接受的有效申購申請進行了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將在集中申購期結束後由各銷售機構退還給投資者。建議投資者及時到其辦理集中申購業務的銷售機構查詢最終申購到的基金份額和退款情況。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
關於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折分結果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裕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批復》(證監基金字[2007]85號),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於2007年4月24日,即博時第三產業成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結束日對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進行拆分。
經本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確認,基金份額折分基准日(2007年4月24日)折分前基金份額淨值為2.212元,精確到小數點後第9位為2.212121683元(第10位四捨五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2.212121683的折分比例將原基金裕元的基金份額進行了折分。折分後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000元,相應地,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每1份基金份額折算為2.212121683份,折算後基金份額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原裕元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總份額由15億份變更為3,318,182,454.48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據上述折分比例,對各原基金裕元份額持有人的基金份額進行了計算,並由注冊登記機構(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投資者相應基金份額的登記確認。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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