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爲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決策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
[重要提示]
1、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由普潤證券投資基金、普華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成。依據中國證監會2007年4月10日證監基金字[2007]100號文覈准的普潤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及中國證監會2007年4月10日證監基金字[2007]101號文覈准的普華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普潤證券投資基金及普華證券投資基金由封閉式基金轉爲開放式基金、調整存續期限、終止上市、調整投資目標、範圍和策略、修訂基金合同,並更名爲“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自2007年4月25日起,原《普潤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普華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爲《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
2、本基金是契約型上市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條件的,本基金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管理人爲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爲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註冊登記機構爲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28日開放集中申購,期間不開放贖回,稱爲“集中申購期”。
5、投資者可通過場外申購進行集中申購。本基金通過場外發售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各銷售機構集中申購業務的辦理網點、辦理日期和時間等事項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6、本基金集中申購的份額發售對象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7、本基金集中申購申報價格爲基金份額發售面值1.00元。基金集中申購代碼爲“160611”,簡稱爲“鵬華治理”。持有由原普華(基金代碼爲“184711”)、普潤(基金代碼爲“500019”)基金份額轉型而來的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如辦理本基金集中申購業務,也同樣需使用“160611”代碼。
8、集中申購期內,本基金實行限量申購,新增申購基金份額目標上限爲100億份。若集中申購期內正常申購日申購結束後發現累計新增申購申請超過集中申購目標規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將於次日在指定媒體上發表公告並於公告日停止本基金的集中申購,並對公告日前一開放日的有效申購申請採用“比例確認”的原則予以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9、投資者欲通過場外申購本基金,需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若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集中申購期內本公司直銷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機構網點同時爲投資者辦理場外申購的開戶和申購手續。
10、通過本基金指定代理銷售機構場外申購基金,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爲1,000元;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爲50萬元,不設級差限制。
11、本基金申購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設置最高累計申購金額限制。
12、投資人在集中申購期內可以多次申購基金份額,但已提交的申購申請不允許撤銷。
13、銷售機構對申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申請。對於T日交易時間內受理的集中申購申請,登記結算機構將在T+1日就申請的有效性進行確認。但對申請有效性的確認僅代表確實接受了投資者的集中申購申請,集中申購份額的計算需由註冊登記機構在集中申購期結束後確認,投資者可在基金集中申購期結束後,到其辦理集中申購業務的銷售網點打印確認憑證。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集中申購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07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和本公司網站上的《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
15、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本公司網站(http://www.phfund.com.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申請表格和了解有關基金集中申購事宜。
16、集中申購期內,本基金還有可能新增代理銷售機構,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理銷售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理銷售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諮詢。
17、對於未開設本基金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999;0755-82353668)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代理銷售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諮詢本基金的申購事宜。
18、爲了控制網上交易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集中申購期內,如果網上交易因爲申購量過大、申購量超過系統設計容量等客觀原因,可能導致系統出現異常等風險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將可能暫停基金網上申購,屆時將及時在公司網站進行公告。敬請投資者關注詳情。
19、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並予以公告。
一、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二)基金類型
運作方式:契約型上市開放式。
基金類別:股票型。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發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爲1.00元人民幣。
(五)深交所掛牌價格
人民幣1.00元。
(六)發售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七)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與益田路交匯處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繫人:徐麗萍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3號中國建築文化中心北塔樓10層
電話:(010)88082426
傳真:(010)88082018
聯繫人:王蘊暢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陸家嘴環路958號華能聯和大廈3011室
電話:(021)58825962
傳真:(021)68866470
聯繫人:李化怡
(2)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
在中國工商銀行所有37家分行的20,000多個營業網點對投資者辦理開戶和場外集中申購業務。
客戶服務電話:95588,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撥打中國工商銀行各城市營業網點電話諮詢,或登錄中國工商銀行網站www.icbc.com.cn查詢。
2)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港澳臺除外)的14000多個下屬指定網點爲投資者辦理開戶和場外集中申購業務。
在基金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撥打中國建設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5533或登錄中國建設銀行網站:www.ccb.cn。
3)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在其110個城市的交通銀行的指定網點辦理開戶和場外集中申購業務。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交通銀行客戶服務統一諮詢電話:95559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也可登錄交通銀行網站www.bankcomm.com查詢。
4)招商銀行
招商銀行在其30多家分行的400多個營業網點對投資者辦理開戶和場外集中申購業務。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以擬打招商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5555諮詢或登錄招商銀行網站www.cmbchina.com查詢。
5)深圳發展銀行
深發展銀行在全國以下18個城市200多個網點對投資者辦理註冊開戶和場外集中申購的業務。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以擬打深圳發展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5501諮詢或登錄深圳發展銀行網站www.db.com.cn查詢。
6)深圳市商業銀行
深圳市商業銀行在深圳市的46個營業網點對投資者辦理註冊開戶和集中申購的業務。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深圳市商業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61202諮詢或登錄深圳市商業銀行網站www.18ebank.com查詢。
7)其他代銷機構:國信證券、國泰君安證券、銀河證券、廣發證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華泰證券、聯合證券、平安證券、湘財證券、東莞證券、齊魯證券、東海證券、興業證券、長城證券、中信萬通證券、中信金通證券、上海證券、光大證券、宏源證券、東吳證券、財通證券、海通證券。
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可撥打上述代銷機構營業網點電話諮詢,或登錄各代銷機構網站查詢。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時履行公告義務。
(八)“比例確認”的處理方式
爲了基金日後平穩投資運作和建倉的需要,本基金集中申購期內,實行限量申購。
1、集中申購期內新增申購申請不超過100億份(含100億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購期內申購申請全部確認後本基金的新增申購總份額不超過100億份(含100億份),則所有的有效申購申請全部予以確認。
2、集中申購期內申購申請高於100億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購期內某正常申購日(假定爲T日)本基金的累計新增申購總份額超過100億份,則對T日的有效申購申請採用“比例確認”的原則給予部分確認,未確認部分的申購款項將在本基金集中申購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投資者。
T日申購申請確認比例的計算如下:
申請確認比例=(100億-(T-1)日累計新增申購金額)/T日新增申購申請金額
按照上式計算的確認比例,投資人T日提交的有效申購申請部分確認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有效申購申請確認金額=T日有效申購申請金額×申請確認比例
計算結果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對於按比例確認的投資者其申購費按照有效申購申請金額對應的費率計算。申購申請確認比例將於集中申購期結束日起的四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
(九)集中申購時間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購期爲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28日,期限不超過1個月,自基金份額開始集中申購之日起計算。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爲準。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集中申購期,但最長不超過1個月。
如遇突發事件及其它特殊情況,以上基金集中申購期的安排可以適當調整,基金管理人將及時予以公告。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一)基金份額的場外集中申購
1、基金份額發售面值:1.00元人民幣,集中申購代碼爲160611。
2、場外集中申購費率:
投資者在集中申購期提交申購申請的,適用優惠費率,具體如下:
-
本基金的集中申購費用應在投資人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基金集中申購期發生的各項費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敬請投資者注意,如果本次基金集中申購期申請申購總金額大於本基金目標規模上限,因採取按比例確認的方式,將導致集中申購期最後一開放日有效申購金額低於申請申購金額,可能會出現申購費用的適用費率高於申請申購金額對應費率的情況。
3、場外集中申購份額的計算
對於辦理集中申購的投資者,申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手續費=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申購資金集中申購期間的利息,在基金集中申購期結束後折算成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其中利息計算以註冊登記人的記錄爲準。對於辦理場外集中申購的投資者,申購份數的計算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或收益歸入基金資產。
例:某投資者集中申購期申購本基金10,000元,所對應的申購費率爲1.2%。假定該筆申購金額產生利息5.20元。則申購份額爲: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10,000/(1+1.2%)=9,881.42元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10,000-9,881.42=118.58元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利息)/基金份額面值=(9,881.42+5.20)/1.00=9,886.62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元申購本基金份額,在基金合同生效時,投資者賬戶登記有本基金9,886.62份。
4、場外集中申購的限額
通過本基金代銷網點進行場外申購的每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爲1,000元。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爲50萬元(通過本公司基金網上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暫不受此限制),不設級差限制。本基金集中申購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最高累計申購金額不設限制。
5、場外集中申購的方式及確認
(1)投資者集中申購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的款項。
(2)基金集中申購期內,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基金份額,但已提交的申購申請不得撤銷。
(3)投資者在T日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購申請,通常可在T+2日到原申購網點查詢申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4)銷售機構對申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申請。申購的確認以基金合同生效後註冊登記人的確認結果爲準。
三、場外集中申購的開戶與申購程序
(一)使用賬戶說明
投資者通過場外申購本基金應使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1、已有深圳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不需重新辦理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的開戶,可直接對原有賬戶進行賬戶註冊,即將已有的深圳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註冊爲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2、尚無深圳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的開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可爲其配發基金賬戶,同時將該賬戶註冊爲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
對於配發的深圳基金賬戶,投資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銷售機構提供的賬戶配號憑條,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打印深圳基金賬戶卡。
3、已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辦理過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手續的投資者,可在原處直接申購本基金。
4、已通過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辦理過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手續的投資者,擬通過其他代理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申購本基金的,須用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在新的代理銷售機構或直銷網點處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確認。
(二)賬戶使用注意事項
1、投資者已持有的通過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立的基金賬戶不能用於申購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若已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則可直接申購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2、擁有多個深圳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註冊爲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爲了日後方便辦理相關業務,建議投資者通過深交所申購與贖回及買賣上市開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該註冊賬戶。
3、對於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配發深圳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爲了日後方便辦理相關業務,建議投資者通過深交所申購與贖回及買賣上市開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發的基金賬戶。
4、投資者在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時,不能有效設置分紅方式;只有在購買基金時,或已持有基金份額後才能在基金各銷售網點有效選擇或修改基金的分紅方式,且必須作爲一筆單獨業務提出申請。對於一個基金賬戶中的不同基金,可分別設置分紅方式。單隻基金每次分紅最終確定的分紅方式以該次分紅前最近一次選擇或更改的分紅方式爲準。本基金默認分紅方式爲現金分紅。
(三)通過本公司直銷機構辦理開戶和申購的程序
在本基金集中申購期間,本公司設在深圳、上海、北京的直銷中心向首次申購金額不低於50萬元的投資者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申購手續,追加申購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爲1萬元(通過本公司基金網上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暫不受此限制)。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申購基金的有關業務規則和注意事項請登陸本公司網站(http://www.phfund.com.cn)查詢。
1、開戶及申購的業務辦理時間
開戶及申購的業務辦理時間爲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28日(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戶及申購程序
投資者需按照鵬華基金管理公司直銷中心的規定,在辦理申購前將足額資金匯入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清算賬戶。
戶名: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銷售彙總專戶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深圳分行深南中支行
銀行賬號:443 0663 4001 8000 9213 23
大額實時現代支付系統號:3015 8400 0354
交換行號:66340(票交形式)
聯行行號:63489(省外匯款)
投資者所填寫的匯款單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註明申購的基金名稱、基金代碼和投資者名稱,並確保集中申購期間工作日當日16:00前到賬。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資金,造成申購無效的,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若投資者當日未將足額資金劃付到賬,則以資金到賬日作爲申購申請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請日)。
3、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申請材料:
(1)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需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如已開立則不需重新辦理。在基金集中申購期間,投資者的開戶和申購申請可同時辦理。辦理基金賬戶卡時請注意:
1)個人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等,下同);
-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指定銀行的存摺或銀行卡。
2)機構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等,下同);
-加蓋預留印鑑(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的《預留印鑑卡》一式兩份;
-指定銀行賬戶的證明文件;
-填妥《開放式基金賬戶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並確認的作爲贖回、分紅、退款的唯一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2)申購基金:
1)個人投資者辦理申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編號憑證;
-加蓋有效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複印件;
-填妥的《開放式基金申購申請表》並經本人有效簽名。
2)機構投資者辦理申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已填妥的《開放式基金申購申請表》,並加蓋其在本公司的有效預留印鑑;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開放式基金賬戶編號憑證;
-同城支票結算的,加蓋有效銀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執”的合法複印件;異地電匯結算的,加蓋有效銀行受理印章的“電匯憑證回單”合法複印件;
-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營業網點辦理開戶和申購的程序
1、受理開戶和申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00-17:00 (週六、週日及節假日照常辦理)。
2、個人投資者開戶及申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1)本人現時有效的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下同)
2)填妥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3)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同時可辦理申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2)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3)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申購申請表》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申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申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於發佈本基金成立公告後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申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
2)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在個人投資者申請申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於申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3)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
4)個人投資者申購基金申請須在公佈的個人投資者申購時間內辦理;
5)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及相關業務規則爲準。
3、機構投資者開戶及申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手續:
1)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2)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4)法人授權委託書
5)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業務申請書》並加蓋公章
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同時可辦理申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申購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申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申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於本基金髮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後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申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本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
2)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申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申購資金;
3)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
4)機構投資者申購基金申請須在本公司公佈的機構投資者申購時間內辦理;
5)中國工商銀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及相關業務規則爲準。
(五)證券公司代銷網點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和申購程序
1、受理開戶(或賬戶註冊)及申購的時間: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28日日9:30至15:00(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立資金賬戶(已在證券公司的同一代銷網點開立了資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現時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資金存款憑條》並存入足額資金。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有效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有效公章的複印件;
(3)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有效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4)經辦人現時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須提交的材料:
個人投資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現時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資金賬戶卡。
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經辦人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有效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有效公章的複印件;
(3)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有效機構公章);
(4)法定代表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5)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有效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6)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7)資金賬戶卡。
4、提出申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提出申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申購申請表》;
(2)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3)資金賬戶卡。
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的代銷網點提出申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申購申請表(加蓋有效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有效公章的複印件;
(3)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有效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5)資金賬戶卡。
5、注意事項
(1)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的代銷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和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具體手續可能有所區別,請投資者仔細閱讀代銷網點的業務公告、說明或諮詢代銷網點的相關工作人員;
(2)投資者在證券公司代銷網點申購本基金的方式包括電話、互聯網、磁卡自助等,具體方式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爲準;
(3)投資者在證券公司代銷網點查詢申購確認情況的方式可能有所區別,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爲準;
(4)個人投資者若委託他人辦理開戶和申購事宜,須按照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要求提供授權委託書等證明文件;
(5)在證券公司代銷網點申購本基金,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證券公司代銷網點的相關業務通知或說明爲準。
注:集中申購期內,證券公司代銷網點代理銷售的具體事宜以證券公司代銷網點規定爲準。
五、清算與交割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集中申購期申購費率
M<100萬 1.20%
100萬≤ M<500萬 1.00%
500萬≤ M<1000萬 0.80%
M ≥1000萬 1000元/筆
集中申購款項在集中申購期間存入專門賬戶,在集中申購期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期間產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購期結束後折算爲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利息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六、退款事項
1、至集中申購期結束,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視爲無效申購:
(1)投資者划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
(2)已開戶投資者划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集中申購手續;
(3)投資者划來的資金小於其集中申購申請金額;
(4)投資者集中申購資金到賬晚於本公司規定的最遲到賬時間;
(5)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
造成無效申購的,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銷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資者的無效集中申購資金,將於本基金集中申購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該退回款項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七、基金的驗資
集中申購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將確定原有普潤基金和普華基金份額轉換基準日(L+3日,其中L爲集中申購截止日),原普潤基金和普華基金基金份額按基準日(L+3日)的份額淨值轉換爲新的基金份額,轉換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爲1.000元,原持有人基金份額增加,基金資產淨值未發生變化。註冊登記機構將根據當日折算後的基金份額淨值(即1.000元)計算並登記投資者集中申購應獲得的基金份額。基金管理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進行集中申購款項的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註冊登記機構出具集中申購戶數證明。基金管理人將就集中申購的驗資和份額確認情況進行公告。
八、本次集中申購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與益田路交匯處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設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孫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與益田路交匯處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繫人:徐麗萍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註冊資本:人民幣286,509,130,026元
聯繫電話:010-66106912
聯繫人:蔣鬆雲
(三)場外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與益田路交匯處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繫人:徐麗萍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3號中國建築文化中心北塔樓10層
電話:(010)88082426
傳真:(010)88082018
聯繫人:王乃力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陸家嘴環路958號華能聯和大廈3011室
電話:(021)58825962
傳真:(021)68866470
聯繫人:李化怡
2、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電話:010-66107900
傳真:010-66107914
聯繫人:田耕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2)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電話:010-66275654
傳真:010-66275654
聯繫人:王琳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網站:www.ccb.cn
(3)交通銀行
註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842
聯繫人:曹榕
客戶服務電話: 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銀行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電話:(0755)83195834,82090060
傳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聯繫人:朱虹、劉薇
客服電話:95555
網址:www.cmbchina.com
(5)深圳發展銀行
住所(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法蘭克紐曼
電話:0755-82088888
傳真:0755-82080714
聯繫人:周勤
客服電話:95501
公司網址: www.db.com.cn
(6)深圳市商業銀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號
法定代表人:黃立哲
客戶服務電話:0755-961202
聯繫人:胡國才
聯繫電話:0755-25879127
公司網址:www.18ebank.com
(7)國信證劵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劵大廈
法定代表人:何如
開放式基金諮詢電話:800-810-8868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755-82133302
聯繫人:林建閩
聯繫電話:0755-82130833
網址:www.guosen.com.cn
(8)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213
傳真:021-62569400
服務熱線:4008888666
聯繫人:芮敏祺
網址:www.gtja.com
(9)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聯繫電話:(010)66568587
傳真:(010) 66568532
聯繫人:郭京華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辦公地址:廣東廣州天河北路大都會廣場36、38、41和42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話:(020)87555888轉各營業網點
傳真:(020)87557985
聯繫人:肖中梅
網址:http://www.gf.com.cn
(11)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40-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511
傳真:0755-82943237
聯繫人:黃健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11、0755-26951111
網址:www.newone.com.cn
(12)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貝路1030號海龍王大廈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6號京城大廈3層
法定代表人:王東明
電話:010-84864818
傳真:010-84865560
聯繫人:陳忠
公司網址:www.ecitic.com
(13)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電話:4008888108
業務傳真:(010)65182261
清算傳真:(010)65183880
聯繫人:魏明
網址:www.csc108.com
(14)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客戶諮詢電話:025-84579897
聯繫人:張雪瑾
聯繫電話:(025)84457777-882
網址:www.htsc.com.cn
(15)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5層
法定代表人:馬國強
電話:0755-82492000
傳真:0755-82492062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聯繫人:範雪玲
網址:www.lhzq.com
(16)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福田區八卦嶺三路平安大廈3樓
法定代表人:楊秀麗
聯繫電話:0755-82440136
服務熱線:95511
聯繫人:餘江
網址:www.pa18.com
(17)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12樓
辦公地點:上海市浦東銀城東路139號華能聯合大廈18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電話:021-68634518
傳真:021-68865938
客服電話:021-68865020
聯繫人:陳偉
網址:www.xcsc.com
(18)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東莞市莞城可園南路1號金源中心30樓
法定代表人:周建輝
開放式基金諮詢電話:0769-22119351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769-22119423
聯繫人:童怡騰
網址:www.dgzq.com.cn
(19)齊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128號
法定代表人:李緯
電話:0531-8202 4184
聯繫人:傅詠梅
公司網址:www.qlzq.com.cn
(20)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號常信大廈18、19樓
法定代表人:顧森賢
聯繫人:龍濤
電話:021-50588876
傳真:021-50586660-8880
客戶服務熱線:北京010-86525005,上海021-62196752
公司網址:www.longone.com.cn
(21)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保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客戶服務電話:021-68419125
聯繫人:繆白
網站:www.xyzq.com.cn
(22)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4、16、17層
法定代表人:魏雲鵬
電話:0755-83516094
傳真:0755-83516199
聯繫人:高峯
客戶諮詢電話:0755-82288968
網址:www.cc168.com.cn
(23)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316號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史潔民
聯繫電話:0532-85022026
傳真:0532-85022026
客戶諮詢電話:0532-96577
聯繫人:丁韶燕
公司網址:www.zxwt.com.cn
(24)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鳳起路108號國信房產大廈8-12樓
辦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號萬凱商務大樓A座1樓
法定代表::應土歌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20-83270505
聯繫人:陳新
聯繫電話:020-83270846-72899
網址:www.stock2000.com.cn
(25)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蔣元真
聯繫電話:021-65076608-557
傳真:021-65081069
聯繫人:劉永
網址:www.962518.com
(26)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諮詢電話:021-68823685
聯繫人:劉晨
網址:www.ebscn.com
(27)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新疆市烏魯木齊市建設路2號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諮詢電話:010-62267799-6789
網址:http://www.ehongyuan.com.cn?
(28)東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蘇州市石路愛河橋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吳永敏
電話:0512-65581136
傳真:0512-65588021
聯繫人:方曉丹
客戶服務電話:0512-96288
網址: http://www.dwzq.com.cn
(29)財通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陳海曉
聯繫人:喬駿
電話:0571-87925129
傳真:0571-87922522
客戶服務電話: 0571-96597,96336
網址: www.ctsec.com
(30)海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
聯繫人:金芸
客服電話:021-962503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公司網址:www.htsec.com
(四)註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辦公地址: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電話:0755-58598835
傳真:0755-58598907
聯繫人:任瑞新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德恆律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十二層
負責人:王麗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十二層
電話:010-65232180 65269781/2/3/4
傳真:010-65232181
聯繫人:徐芳
經辦律師:陳靜茹、蘇文靜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法定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註冊及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安永大樓(即東三辦公樓)16層
法定代表人:葛明
電話:010-58153000
傳真:010-85188298
聯繫人:塗佩施
經辦註冊會計師:謝楓、羅智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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