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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3日就環球唱片有限公司等十一大國際知名唱片公司聯合起訴雅虎網站侵犯著作鄰接權糾紛系列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判決雅虎網站刪除與原告主張權利的229首涉案歌曲有關的搜索鏈接,賠償原告人民幣21萬餘元。
此案中的原告包括: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EMI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環球唱片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正東唱片有限公司、華納唱片有限公司、華納唱片公司、百代唱片有限公司、索尼博得曼音樂娛樂和水星唱片有限公司。
據了解,雅虎中文網站設置專門的音樂網頁提供『雅虎音樂搜索』服務,通過在搜索框輸入關鍵字等方式提供涉案歌曲的搜索鏈接,並根據歌手性別、歌曲流行程度等,制作了不同種類的分類信息,還提供『音樂盒』服務,為網絡用戶提供存儲相關鏈接地址的網絡空間。十一大國際知名唱片公司聯合起訴雅虎中文網站,向公眾提供他們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47張專輯共計233首歌曲。雅虎中文網站通過在線試聽、免費下載以及相關鏈接服務,方便網絡用戶對涉案歌曲試聽和下載,這種行為屬於誘使、參與、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等。雅虎中文網站則認為,涉案試聽和下載的歌曲均來源於第三方網站,其作為搜索引擎服務商,提供的僅是涉案歌曲的搜索和鏈接服務,並非歌曲的試聽和下載服務。
法院審理認為,通過試聽和下載向互聯網用戶提供歌曲本身的是第三方網站,而非被告網站。被告網站通過其搜索引擎服務,只是提供了試聽和下載過程的便利。因此,雅虎中文網站的涉案行為不構成復制或者通過網絡傳播涉案歌曲的行為。
然而,法院還認為,原告曾兩次向被告發函,告知其侵權事實的存在,提供了有關權利人錄音制品的信息,要求被告刪除與涉案專輯有關的所有侵權鏈接。被告收到上述函件後,即可以獲取原告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相關信息及被控侵權的相關歌曲的信息,應知其網站音樂搜索服務產生的搜索鏈接結果含有侵犯原告錄音制作者權的內容。但被告僅刪除了原告提供了具體URL地址的侵權搜索鏈接,怠於行使刪除與涉案229首歌曲有關的其他侵權搜索鏈接的義務,放任涉案侵權結果的發生,其主觀上具有過錯,屬於通過網絡幫助他人實施侵權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一審宣判之後,雅虎中國表示,非常願意與包括唱片公司在內的社會各界力量一起協作,探索出既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又有利於搜索產業發展,更有利於網民利益的新模式,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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