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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投資業績,本著及時回報投資者的宗旨,本基金決定進行第二十三次分紅。根據《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計算並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止2007年4月23日的可分配收益為基准,向基金持有人進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53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7年4月25日
2、紅利發放日:2007年4月26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為基金份額的份額資產淨值(NAV)確定日:2007年4月25日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7年4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注冊登記人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款將於2007年4月26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由紅利所得的基金份額將以2007年4月25日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准確定再投資份額,本公司對紅利再投資所產生的基金份額進行確認並通知各銷售機構。2007年4月27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 128號《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由紅利所得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金額以2007年4月25日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准確定申購份額,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份額以2007年4月25日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為計算基准確定贖回金額。
3、對於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4、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7年4月25日)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准。
5、?根據《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和《興業可轉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紅利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帳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100元時,為降低投資人的轉賬成本,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基金注冊登記人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紅利再投資份額。
七、諮詢辦法
1、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興業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銀河證券、山西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招商證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2、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38714536,400-678-0099 。
3、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xyfunds.com.cn 。
特此公告。
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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