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3·15曝光的“藏祕排油”涉嫌虛假廣告宣傳一事,中央電視臺記者今天(3月19日)採訪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司信息廣告處單寶傑表示,我國規定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之前,必須要經過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批。企業在拿到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以後,可以在全國的媒體上進行發佈,但是發佈的時候不得任意篡改經批准的廣告內容。
據瞭解,藥監部門只批准了北京澳特舒爾保健品開發有限公司的3個瑞夢牌百草減肥茶的廣告審批號:一個電視版本,兩個文字版本,但是該公司在全國刊發的都不是這3個版本,而是擅自篡改後的版本。消費者實際看到的藏祕排油減肥茶廣告和經過審批的廣告版本有着極大的區別。
在經過審批的電視廣告樣本中,畫面只有15秒,並無“藏祕排油”或者藏茶成分的文字、畫面的內容。另外,按照國家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以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爲產品功效作證明。藏祕排油廣告在播出時不僅出現了代言人和消費者現身說法推薦減肥產品,還使用了絕對化的語言。
不僅如此,“藏祕排油”刊登在衆多平面媒體的廣告也將原審批過的廣告內容篡改。百草減肥茶原本的減肥、調節血脂的保健效果,被誇大成神奇的“藏祕排油”減肥概念,不但能排出油膩宿便、消除口臭,還能抹平大肚子,使皮膚光澤,不會有任何副作用。安全、快速、不易反彈。而這些誤導性的廣告用語都是國家相關規定中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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