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獲悉,經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26歲的本色集團董事長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後,於3月16日被浙江東陽市公安局逮捕,
2006年下半年,吳英和她任法定代表人的『本色集團』高調出擊,在短短幾個月時間注冊了十幾家公司,花巨額現金購買多家店鋪,以反常的經營方式吸引了世人的目光。
2007年2月7日,根據群眾的舉報,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警方的調查表明,吳英以高利率向社會公眾借款,每元錢的最高月息超過1角,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重大嫌疑。
據東陽市公安局負責人介紹,在吳英被批准逮捕的當天,她的家屬就接到了《逮捕通知書》,除吳英本人外,與其一起被拘留的6名犯罪嫌疑人也同時被批准逮捕。
吳英案立案後,東陽市公安局、財政局查封了吳英家庭和本色集團的資產,並組織對本色集團以及下屬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結論暫時沒有對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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