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7】51號文覈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保證。
2、風險提示: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基金投資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基金投資的收益,同時承擔基金投資虧損的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基金投資有可能獲得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損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資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資的風險和收益特徵,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基金產品。
本基金爲契約開放式混合型基金,其資產30%-95%將投資於股票,因此,證券市場的價格波動會引起基金份額淨值波動,投資者應當正確認識和對待該基金可能出現的投資風險,並具備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爲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3、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中海能源,基金代碼:398021。
4、本基金管理人爲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爲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註冊登記機構爲本公司。
5、本基金募集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6、本基金自2007年3月8日起,通過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江證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相投資”)等代銷機構的網點公開發售。
7、本公司已經開通網上開戶和網上認購,詳細情況請瀏覽公司網站(www.zhfund.com)相關內容。
8、本基金設定募集目標上限爲100億份。在基金募集期內,各銷售網點將實施指標監控,一旦達到指標限額即停止接受投資者的認購,並立即在管理人及代銷機構網站進行公告。
9、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公司的基金賬戶和銷售機構要求的交易賬戶(交易賬戶類型可以是指定銀行卡、資金賬戶、存款賬戶等,以銷售機構要求爲準)。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投資者應保證用於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約上或其他障礙。
10、募集期內,銷售機構可同時辦理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的開戶及認購申請手續。已經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和銷售機構要求的交易賬戶的投資者無須再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後,本公司將統一爲所有新開立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寄送開戶確認書及基金賬戶卡。
11、通過代銷機構網點認購的投資人每筆認購的最低金額及交易級差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爲準;直銷網點投資人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爲人民幣10,000元(含認購費),追加最低認購金額爲人民幣1,000元(含認購費)。
12、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即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確認登記爲準。投資人在發售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經正式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認購期間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規模沒有限制。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3、投資人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摺合成基金份額記入投資人賬戶,認購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額以四捨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具體份額數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1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7年3月5日《中國證券報》、2007年3月5日《證券時報》和2007年3月5日《上海證券報》上的“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5、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本公司網站(www.zhfund.com)、各代銷機構網站上。投資人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業務申請表格並瞭解本基金髮售的相關事宜。
16、代銷機構代銷本基金的城市名稱、認購網點等具體事項詳見各代銷機構在各銷售城市當地的相關業務公告。
17、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區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9788,諮詢購買事宜。
18、在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銷機構外,如增加其他代銷機構,或已有代銷機構增加新的代銷網點,將及時公告。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諮詢。
19、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一、本次基金髮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中海能源
基金代碼:398021
(二)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
(三)通過代銷機構網點認購的投資人每筆認購的最低金額及交易級差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爲準;直銷網點投資人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爲人民幣10,000元(含認購費),追加最低認購金額爲人民幣1,000元(含認購費)。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爲1.00元人民幣
(六)發售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七)銷售機構和銷售地點
1、直銷機構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心、北京直銷中心以及中海基金網上直銷。
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9788
網址:www.zhfund.com
發售期間,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上海、北京直銷中心進行認購預約,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進行開戶、認購的確認查詢和發行相關事宜的問詢等。
2、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
在中國工商銀行所有37家分行的20,000多個營業網點對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購業務。
客戶服務電話:95588,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電話
網址:www.icbc.com.cn
(2)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在37家分行指定網點辦理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
客戶服務電話:95599,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電話。
網址:www.abchina.com
(3)代銷證券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市新華下路特8號
辦公地址:武漢市新華下路特8號
法定代表人:胡運釗
電話:021-63296362
傳真:021-51062920
聯繫人:甘露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999
公司網址:www.cz318.com.cn
(4)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在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基金理財中心接受辦理投資者的註冊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業務。
在發售期間,各地投資者可以撥打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電話:(010)66045522,諮詢辦理開戶和認購業務。
網址: www.txsec.com
如本次發售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或代銷機構新增營業網點將另行公告。
(八)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07年3月8日起至2007年4月9日期間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
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期限作適當調整,但整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髮售。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並予以公告:
(1)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200人。
基金備案獲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屆滿,未達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條件,或基金募集期內發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無法生效,則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當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爲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並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認購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九)基金認購方式及認購費率
1、本基金採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本基金認購費率最高爲1.2%,按照認購金額遞減,即認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認購費率越低,認購費用等於認購金額乘以所適用的認購費率。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
基金份額的計算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產生的收益歸基金財產所有。
認購費用由基金銷售機構收取,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
認購資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募集資金利息的數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其中:
認購費用= 認購金額× 認購費率
淨認購金額= (認購金額+ 認購金額產生的利息)-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 淨認購金額/ 基金份額面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爲1.2%,基金份額面值爲1.00元。假定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爲3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爲:
認購費用= 10000×1.2% = 120元
淨認購金額=(10000 +3)-120 = 9883元
認購份額= 9883/1.00 = 9883份
即: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爲3元,可得到9883份基金份額。
其中:認購份額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捨去,捨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計入基金財產。多筆認購時,按上述公式進行逐筆計算。
(十)基金的認購限制
通過代銷機構網點認購的投資人每筆認購的最低金額及交易級差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爲準;直銷網點投資人首次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爲人民幣10000元(含認購費),追加最低認購金額爲人民幣1000元(含認購費)。
(十一)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十二)已購買過中海優質成長基金、中海分紅增利基金的投資者,在原開戶機構的網點購買本基金時不用再次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在新的銷售機構網點購買本基金時,需先辦理登記基金賬號業務。
(十三)繳款方式:全額繳款。
二、個人投資者的開戶及認購程序
本程序說明僅供投資人蔘考,具體程序及相關事宜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爲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爲準。
(一)中國工商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7:00。週六、週日照常辦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A.本人現時有效的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證、護照等,下同);
B.填妥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C.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以下材料:
A.本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B.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C.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認購申請表》。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於發佈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後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
(2)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3)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在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於認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
(4)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
(5)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佈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6)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爲準。
(二)中國農業銀行
1、業務辦理時間:基金髮售日的9:00-16:00。週六、週日照常辦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填寫中國農業銀行基金客戶資料;
(2)開通本公司的基金賬戶;
(3)認購基金。
3、個人客戶辦理開立農業銀行客戶資料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辦妥的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
(3)填妥的開通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
4、個人客戶辦理開通本公司的基金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
(2)客戶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
5、個人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先存入足夠資金,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存有足夠資金);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6、注意事項:
(1)沒有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的投資人可當場辦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國農業銀行的說明爲準。
(三)代銷券商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5:00(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申請開立資金賬戶並提交以下材料(已在該代銷券商處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資金賬戶):
(1)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摺(儲蓄卡)。
3、申請開立基金賬戶並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在該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摺(儲蓄卡)。
4、提出認購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在該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人還可通過各代銷券商的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銷機構的說明爲準。
(四)天相投資
1、本公司受理認購金額在50,000元以上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追加投資金額最低爲1,000元。
2、開戶和認購時間:基金髮售日的9:30~16:00(週六、週日不受理)。
3、個人投資者到天相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應提供以下材料:
a.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等)原件及複印件;
b.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c.指定銀行賬戶的儲蓄卡、借記卡的原件及複印件。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爲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4、個人投資者到天相網點辦理認購手續,應提供以下材料:
a.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等)原件及複印件;
b.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
c.指定銀行賬戶的儲蓄卡、借記卡的原件及複印件;
d.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5、認購資金的劃撥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1)直銷專戶1: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144648-04040000235
(2)直銷專戶2: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034923-00040004124
(3)直銷專戶3: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310066771018004397712
(4)直銷專戶4: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1001190729013313259
(5)直銷專戶5: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賬號: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6)直銷專戶6: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096819-60892172003
6、預約上門服務
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撥打電話:(010)66045522進行預約,本公司將提供上門服務。
7、注意事項:
a.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說明爲準。
b.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天相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五)本公司直銷中心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7:00(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軍人證等,下同);
(2)填妥的經本人簽名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3)銀行儲蓄存摺或銀行卡。
3、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現金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複印件。
4、認購資金的劃撥
投資人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資金劃入本公司直銷專戶:
(1)直銷專戶1: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144648-04040000235
(2)直銷專戶2: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034923-00040004124
(3)直銷專戶3: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310066771018004397712
(4)直銷專戶4: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1001190729013313259
(5)直銷專戶5: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賬號: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6)直銷專戶6: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096819-60892172003
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並確保募集期間每日16:00前到帳。投資人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投資者當日規定時間內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之日作爲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至基金份額發售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爲無效認購,認購款項將在基金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人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人划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人划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划來的認購資金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本程序說明僅供投資人蔘考,具體程序及相關事宜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爲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爲準。
(一)中國工商銀行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7:00(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向代銷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手續:
A.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B.經辦人現時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
C.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D.法人授權委託書;
E.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業務申請書》並加蓋公章。
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指定的代理基金業務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2)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以下材料:
A.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
B.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表》、《基金申/認購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客戶服務電話(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人提供繳款回執;投資人於本基金髮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後到該行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3、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本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
(2)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3)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
(4)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本公司公佈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
(5)工行代銷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爲準。
(二)中國農業銀行
1、業務辦理時間:基金募集日的9:00-16:00。週六、週日不辦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填寫中國農業銀行基金客戶資料;
(2)開通本公司的基金賬戶;
(3)認購基金。
3、機構客戶填寫中國農業銀行基金客戶資料時,需指定經辦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對基金業務經辦人員的授權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3)機構代碼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5)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6)指定一個該基金代銷網點的資金結算賬戶爲基金結算賬戶,用以對所有基金交易業務的資金清算。
4、機構客戶辦理開通本公司的基金賬戶時,需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農業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3)經辦人身份證件。
5、機構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在銀行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並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農業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寫的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3)認購款項的有效結算憑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國農業銀行的說明爲準。
(三)代銷券商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5:00(週六、週日、節假日不受理)。
2、申請開立資金賬戶並提交以下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法人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檢)及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標準格式的授權委託書;
(6)預留印鑑;
(7)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3、申請開立基金賬戶並提交以下材料:
(1)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3)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3)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人還可通過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網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規定或要求,以代銷機構的說明爲準;
(2)投資人認購時要註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
(四)天相投資
1、開戶和認購時間:基金髮售日的9:30~16:00(週六、週日不受理)。
2、本公司受理最低認購金額在50,000元以上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追加投資金額最低爲1,000元。
3、機構投資者到天相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應提交以下材料:
a.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b.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機構公章);
c.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d.預留印鑑;
e.填妥的開戶申請表並加蓋公章;
f.指定銀行賬戶所在銀行開具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報表》原件及複印件。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爲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4、機構投資者在天相網點辦理辦理認購手續,應提交以下材料:
a.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b.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
c.填妥的認購申請表並加蓋公章。
5、認購資金的劃撥
機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前應通過電匯或貸記憑證(其中貸記憑證方式只限上海地區客戶)主動付款方式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銷專戶:
(1)直銷專戶1: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144648-04040000235
(2)直銷專戶2: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034923-00040004124
(3)直銷專戶3: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310066771018004397712
(4)直銷專戶4: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1001190729013313259
(5)直銷專戶5: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賬號: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6)直銷專戶6: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096819-60892172003
6、預約上門服務
機構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撥打電話: (010)66045522進行預約,本公司將提供上門服務。
7、注意事項: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說明爲準。
(五)本公司直銷中心
1、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髮售日的9:30-17:00。
2、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申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4)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5)預留印鑑;
(6)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複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7)填妥的開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人開戶時預留的作爲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人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投資人在開戶(或賬戶註冊)的同時,可以辦理認購申請。
3、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鑑);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現金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複印件;
(3)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認購資金的劃撥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資金劃至本公司直銷專戶:
(1)直銷專戶1: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144648-04040000235
(2)直銷專戶2: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034923-00040004124
(3)直銷專戶3: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陸家嘴支行
賬號:310066771018004397712
(4)直銷專戶4: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號:1001190729013313259
(5)直銷專戶5: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賬號: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6)直銷專戶6:
戶名: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號:096819-60892172003
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並確保募集期間每日16:00前到帳。投資人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機構投資者當日規定時間內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之日作爲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至基金份額發售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爲無效認購,認購款項將在基金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人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人划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人划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划來的認購資金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程序
1、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託管銀行辦理有關業務,該託管銀行須提供在中國大陸的營業執照或者金融許可證,以及託管協議複印件,須加蓋託管銀行公章,進行公證或者律師見證;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的複印件以及相關投資額度的審批證明,須加蓋託管銀行公章,並進行公證或者律師見證;
(3)經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複印件;
(5)印鑑卡一式三份;
(6)指定銀行賬戶信息(開戶銀行、銀行賬戶名稱、銀行帳號);
(7)填妥的《開戶申請表(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爲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境外機構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和資金劃撥等事項參照境內機構投資者辦理。
五、清算與交割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在募集期結束時歸入投資者認購金額,摺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具體份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二)本基金註冊登記機構(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結束後對基金權益進行過戶登記。
(三)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進行認購時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將於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帳戶或指定券商資金帳戶劃出。通過直銷機構進行認購時產生的無效認購資金在認購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的指定銀行帳戶劃出。
(四)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發生的與基金募集活動有關的費用,包括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規定辦理驗資和基金備案手續:
1、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200人。
(二)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由銀行出具基金募集專戶存款證明,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四)募集期限屆滿,若本基金不能滿足基金備案的條件,基金管理人將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爲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認購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七、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樓
法定代表人:華偉榮
總經理:雷建輝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電話:021—68419966
傳真:021—68419525
聯繫人:夏立峯
網站:www.zhfund.cn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電話:(010)66106912
傳真:(010)66106904
聯繫人:蔣鬆雲
網站: www.icbc.com.cn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樓
電話:021-68419518
傳真:021-68419525
聯繫人:曾俊茹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銷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58號遠洋大廈F211B
電話:010-66493580
傳真:010-66425292
聯繫人:張海鷹
2、代銷機構
(1)中國工商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聯繫電話:(010)66106912
傳真:(010)66106904
聯繫人:蔣鬆雲
客戶服務統一諮詢電話:95588
公司網站:www.icbc.com.cn
(2)中國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2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23號
法定代表人:楊明生
聯繫電話:(010)68297268
傳真:(010)68297268
聯繫人:蔣浩
客戶服務統一諮詢電話:95599
公司網站:www.abchina.com
(3)長江證券
註冊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漢口路130號
法定代表人:胡運釗
聯繫人:甘露
電話:021-63296362
傳真:021-51062920
客服熱線:4008-888-999
公司網址:www.cz318.com.cn
(4)天相投資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B座4層(郵編:100034)
法定代表人:林義相
聯繫人:陳少震
電話:(010)66045522
傳真:(010)66045500
客服熱線:010-66045555
公司網址: www.txsec.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時公告。
(四)註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樓
法定代表人:華偉榮
總經理:雷建輝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電話:021-68419966
傳真:021-68419525
聯繫人:夏立峯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法定代表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廖海、田衛紅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江蘇公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無錫市新區旺莊路52號
辦公地址:無錫市樑溪路28號
法定代表人:張彩斌
聯繫電話:0510-85888988 85887801
傳真:0510-85885275
經辦註冊會計師:沈巖、李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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