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明確提出要求:凡是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今後一律不得持有醫藥企業股份、股票,以往情況,予以糾正;今後如有違反,要做到“留人不留股,留股不留人”。
這是繼安監總局治理“官煤”之後,又一領域對“官股”的全面清理。對管理人員持有行業“官股”的行爲進行清理,是從根本上防範腐敗的舉措。曾幾何時,改頭換面的大量“新藥”源源上市,藥品價格居高不下,劣藥品、劣器械導致人身傷害甚至患者死亡事件屢有發生,與藥監繫統的監管不力不無關係,而監管不力的背後,正是一些管理者與醫藥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收受或購買醫藥企業的股份、股票,使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結成了利益共同體。
人們對“官股”並不陌生。近年來煤礦礦難不斷,安監總局在關停非法小煤窯時,發現不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企負責人蔘與投資。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官股”現象並不僅僅出現在醫藥、採煤等行業。在國企的改制和擴大市場準入過程中,一些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人員,或者直接通過權力攫取,或者利用“信息不對稱”,近水樓臺先得月,成爲企業投資者或股份持有人,出現交通部門人員持有收費公路管理公司股份,規劃建設部門人員持有房地產開發公司股份,工商部門人員持有農貿市場股份,交警持有駕校股份等現象。
“官股”是一種典型的腐敗。市場經濟的根本要求是公平競爭,行政部門管理者作爲“裁判員”,以保護公平競爭爲己任。持“官股”導致的利益驅動,使他們的監管失去了公正性,或者對其他競爭企業採取打壓,對自己持股的企業違規放任不管;或者在出臺政策時讓所持股的企業吃“獨食”,開“小竈”。從更深層次說,這種“官股”實質是一種“權力資本”,損害了社會公平和市場經濟秩序。
藥監繫統清理“官股”是件好事,更希望這樣的舉措能推廣開來,每個行業、每個領域都查一查,還有多少形形色色的“官股”需要清理,還市場以公平,增強羣衆對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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