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中國農村合作銀行的第一單交易昨天在杭州敲定。荷蘭合作銀行聯手國際金融公司(IFC),以2.66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取得了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下稱“杭州聯合銀行”)10%和5%的股份。
據瞭解,三方的談判始於兩年前,並曾於2004年11月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根據銀監會對外資金融機構入股中資銀行的最高上限要求,當時三方約定:“外方將持有最高不超過24.9%”,後來經過最終的考慮,最後確定了15%的入股比例。
據杭州聯合銀行董事長張晨透露,本次荷蘭銀行與IFC的入股是杭州聯合銀行通過增發的方式來完成的,入股價格爲2.88元人民幣/股,總計金額爲2.66億元。
照此計算,荷蘭合作銀行以及IFC的投資額分別約人民幣1.68億元和0.98億元。據瞭解,杭州聯合銀行截至今年6月末的不良資產率爲1.47%,資本充足率爲12.44%,在浙江本地合作機構當中屬於資產狀況較好的銀行。
荷蘭銀行董事會主席赫姆斯克稱,在監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荷蘭銀行有可能繼續增持杭州聯合銀行的股份,但荷蘭銀行不會增持超過25%,即便今後法律允許外資參股比例繼續增加。他說:“我們也不希望增加到25%這麼大的比例,我們認爲合作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經驗和人脈的關係很重要,但我們不能替代杭州聯合銀行的管理,我們也不想成爲大股東。”
對於外界擔心IFC入股的5%股份可能會逐漸轉讓的問題,IFC東亞太平洋局副局長馮桂婷表示,IFC現在還沒有退出杭州聯合銀行的想法。她說,IFC目前在中國投資的六家銀行都沒有退出,但作爲一個發展機構,IFC會在恰當的時候退出,這樣才能夠把資金轉投給更加需要的機構。
據瞭解,除投資外,荷蘭銀行和IFC還將提供管理和技術支持以幫助杭州聯合銀行加速企業化進程。荷蘭銀行將委派一位高級管理人員進入杭州聯合銀行的管理層,IFC也將委任一位高級銀行管理人員,作爲杭州聯合銀行的董事會成員,就杭州聯合銀行的管理和現代化金融機構的建設提供長期的建議。
杭州聯合銀行全名爲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該行2005年6月成立,前身爲杭州農村信用社聯社。我國於2003年開始進行農村信用社改革,當時首批確定了包括浙江省在內的8個省市作爲改革試點。浙江省農村信用社系統是中國最大的農村信用系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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