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居民用電價格今起上調,居民生活用電不滿1千伏的,到戶價格每千瓦時(即每度)由0.48元調整爲0.4883元。啓動居民峯谷電價試點,在非用電高峯用電,每度電可以節省近0.2元。
北京市發改委昨晚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北電網電價的通知》,並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
通知要求,居民峯谷電價試點價格執行時間以用戶與電力公司協議約定時間爲準。居民峯谷試點電價採用兩段制,峯時段爲6時至22時,電價標準爲0.4883元/千瓦時;谷時段爲22時至6時,電價標準爲0.30元/千瓦時。
今年峯谷電價試點範圍爲西城區已使用單相電子式網絡表的居民一戶一表用戶、東城區已使用單相電子式網絡表的分散式居民電採暖用戶。試點範圍內用戶,按自願的原則,可以在峯谷電價和單一電價方式中自行選擇。申請參加居民峯谷電價試點的用戶,還要與電力公司簽訂電費結算協議。申請程序及電費結算協議由北京電力公司制定。
停止執行《北京市電採暖低谷用電優惠辦法》和《關於發佈〈北京市電採暖低谷用電優惠辦法〉有關實施細則的通知》中有關電價的規定,執行全市統一電價政策。居民電採暖用戶按照北京市市政管委等12部門制定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補貼暫行辦法》進行補貼。
教學用電統一執行居民電價。此次上調,北京市各類銷售電價平均上調0.0288元。
發改委解釋調整電價的原因是爲解決煤價上漲以及鐵路運價調整對電價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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