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銀監局6月12日公佈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1.26億元“違規二手房按揭貸款案”的處理結果,決定“暫停浦發銀行陸家嘴支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上海銀監局經過覈查,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有關機構和人員作出如下行政處罰和強制監管措施: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陸家嘴支行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同時責令該支行暫停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並視其整改情況決定是否恢復此項業務;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陸家嘴支行直接責任人員,採取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的措施;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陸家嘴支行原行長,給予取消其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10年的行政處罰。
上海銀監局表示,浦發銀行陸家嘴支行個貸風險事件是“一起嚴重的支行違規經營事件,暴露出浦發銀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存在嚴重缺陷”。上海銀監局同時要求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合規機制建設,真正做到銀行業可持續發展”。
本報6月7日刊發新華社的調查報道《銀行怎樣淪爲豪宅“房東”》,披露了浦發行陸家嘴支行違規放貸,致使出現1.26億元“虛假抵押”的問題貸款事件。6月9日,浦發銀行召開新聞通氣會,迴應媒體的質疑。
浦發將此事定義爲“違規二手房按揭貸款”。該行董事會祕書沈思稱,“這是一起支行嚴重違反總、分行有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發的風險貸款事件。”
浦發行表示,該事件中的違規操作主要表現在,一是違規將貸前審查外包給外部機構,貸前審查流於形式;二是違規憑藉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收件收據進行放款,貸款審查審批不嚴;三是抵押權證未按規定及時入庫,貸後管理嚴重缺失。同時浦發也承認,陸家嘴支行發生如此嚴重的違規事件有更深層次原因:一是未處理好拓展業務和風險管控的關係,片面追求規模,而忽視風險;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合規意識淡薄;三是監督、約束機制落實不到位,內控管理流於形式,未能及時揭示和防範風險。
據瞭解,浦發已在對優佳投資相關人員進行質詢並在其願意提供有效實物資產作抵押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內落實追加有效的抵押資產,鎖定了貸款風險;在不擴大貸款總量以及完備抵押手續的情況下,以重組貸款的方式化解上述二手房按揭貸款的風險。知情人士透露,浦發銀行陸家嘴支行再向“優佳投資”貸款1億多元,通過“個人貸款”轉爲“公司貸款”的形式,償還部分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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