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環保局公佈2005年度全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覈結果,並按照分數由高到低對11個設區城市進行排名。
近幾年,河北省不斷加強城市環境管理,大力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全面實施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覈制度,按照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污染控制、環境建設、環境管理4項內容共18項考覈結果,每年對11個設區市環境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考評,並向社會公佈考覈結果。
11城市2005年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覈結果排名(總分由高到低):廊坊、秦皇島、石家莊、保定、衡水、唐山、邯鄲、滄州、邢臺、承德、張家口。
11城市2005年度環境空氣綜合污染指數排名(由好向次):秦皇島、廊坊、滄州衡水並列、保定、邯鄲、石家莊、唐山、張家口、承德、邢臺。
2005年度城市環境基礎建設綜合指標排名(分值由高到低):邯鄲、秦皇島、廊坊、保定、唐山、石家莊、邢臺、衡水、滄州、承德、張家口。其中城市污水處理率超過60%的城市有:秦皇島、衡水、廊坊、邯鄲、滄州、保定。
據悉,“十一五”期間河北省擬將“城考”範圍擴大到22個縣級市城市。目前,國家已經下達“十一五”期間的“城考”指標,新的“城考”指標體系主要在“十五”考覈指標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和調整,簡化爲16項指標,仍以城市環境質量、污染控制、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和環境管理等4類指標爲重點,同時增加了“萬元GDP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強度”和“公衆對城市環境的滿意率”等符合時代要求和親近羣衆的指標。其中“公衆對城市環境的滿意率”由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按照調查質量規範進行調查,使得調查結果更加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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