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公佈了2005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爲2235元。對普通市民來說,這一數字除反映了上海市職工工資收入的總體增長水平之外,還意味着什麼呢?4月2日,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友情提醒,隨着2005年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公佈,上海市相關社保待遇將隨之上調。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介紹說,上海市工傷保險部分待遇的計發標準,將從2033元提高到2235元。
因工死亡享受50個月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均按2235元標準計發。另外,供養親屬按月享受的撫卹金以從業人員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爲計發基數,如繳費工資低於2235元的,按2235元標準計發。
平均工資的增長對收入較低的生育女職工來說也是一個福音。
根據上海市生育保險的規定,從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爲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個人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按照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失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按照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也就是說,上述女職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貼也將提高到2235元。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同時提醒市民,2006年度上海市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也將從4月1日起有所調整,個人繳費基數根據上海市公佈的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即上限爲6705元,下限爲1341元。
用人單位2006年度繳納綜合保險費的基數,爲其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的總人數乘以上年度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用人單位按照繳費基數12.5%的比例繳納綜合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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