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不是義務教育,但仍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和福利性,促使幼兒教育健康發展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3月1日,在北京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的駐渝全國政協委員陳萬志利用休息時間完成了他此次會議的最後一個提案:《改革幼教體制發展幼兒教育》。
幼兒園兩極分化嚴重
不久前,重慶當地媒體向社會公衆公開了陳萬志委員的電子信箱。就在赴北京開會的前一天,陳萬志還接待了一位姓張的女士。這位母親剛剛把自己的孩子送進當地的一家幼兒園。她被幼兒園的收費嚇了一跳:每年贊助費4000元,每個月還要交700元,4年幼兒園上下來,需要5萬多元,比讀大學還貴!
張女士把入園收費明細拿給陳萬志委員看:贊助費4000元、生活費保育費800元、書本費300元、生活用品200元。張女士共花了5300元,纔算是把孩子送進了幼兒園。她告訴陳委員,孩子上一年幼兒園大約每年需交給幼兒園的固定費用就高達上萬元,還有很多不固定的收費名目,如美術興趣班每個月70元,夏天空調費50元等等,讓人眼花繚亂。“我非常震驚!”陳萬志委員這樣形容看到這張收費單時的心情。
而與此類“貴族幼兒園”形成極大反差的是在很多經濟欠發達地區,一部分幼兒園則陷入了舉步維艱的地步。
貴州省思南縣機關幼兒園園長劉靜從1998年到現在一直鍥而不捨地向有關部門打報告,爲幼兒園要一塊地。而這件事,前任老園長早在1989年就開始做了。“正規幼兒園的標準是12個班,佔地4000多平方米,要有教室、衣帽間、活動室,甚至連人均綠地都有要求。”劉靜嘆一口氣說:“正規的要得太多了,砍一半給我就不錯了。”
思南縣機關幼兒園原來佔地300多平方米,已經被徵用給開發商搞房地產開發了,補償了幼兒園200多平方米的住房,但幼兒園的用地卻遲遲沒有着落,只得在外租房。“2002年前幼兒園屬於政府,人事勞動局代管,2002年劃規到教育局,2003年搬到新址,教育局只管租金。一次次地反映,但每一級都用一句話來搪塞你:幼兒園又不屬於義務教育。”
陳萬志委員認爲,目前幼兒教育存在着很多值得關注的現象,其一就是財政投入不足、資源分配不公,政府管理缺位。
據調查,各級教育經費總支出中,幼兒教育經費所佔比例很低,全國平均只佔1.3%。在一些農村,財政對幼兒教育的投入處於真空狀態,幼教發展舉步維艱。而幼教資源的分配也存在較嚴重的不公平現象,總體表現出東部地區教育資源比西部好,城市教育資源比農村好,重點幼兒園比普通幼兒園好,而且在投入分配不公的前提下,好的更好,差的更差,兩極分化日益嚴重。
幼教收費成爲盲點
“由於教育資源分配不公,好與壞有天壤之別,即便有些家庭經濟相當困難,但從孩子上幼兒園開始,就竭盡所能,甚至連爺爺奶奶都用上了,拼命想把孩子送到好的幼兒園去。”陳萬志委員說。“收費貴的幼兒園不一定就是好的。”山東省政協張女士是一位4歲孩子的母親。在孩子兩歲半的時候,張女士曾把她送到離家比較近的一所“貴族幼兒園”,每月各種費用需要1200元,還不包括車費,如果要乘坐班車還要另外收費,如果晚上要住在那裏,也要另外收費。
半年後,張女士將孩子轉入了山東省委機關幼兒園。“非常好,收費還低,每月只要兩三百元。”但張女士也承認,這肯定是帶有一定福利性質的,有多少人可以享受到這樣的待遇呢?
陳委員說,現在義務教育實現了一費制,大學收費也要經物價審覈,唯獨幼兒教育收費反而成了一個盲點,沒有法律或規定、制度加以約束,沒有標準可以對照,整個幼兒教育收費處於較爲混亂的局面,造成了目前學齡前兒童教育費接近大學學費的怪現象。
而家長錯誤的幼教觀念則增加了幼教發展的壓力。現在的家長抱有“再苦不能苦孩子”、“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觀念,想盡一切辦法要讓孩子進好的幼兒園,造成條件好的幼兒園教育壓力增大,而普通幼兒園“吃不飽”的現象。
幼教的公益性不應被削弱
陳萬志委員認爲,目前幼兒教育所面臨的問題正是計劃經濟向商品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出現的必然現象。
隨着改革的進行,原來企事業單位自辦的幼兒園紛紛停辦或轉制。而一些地方政府以財政減負爲由,將公辦幼兒園推向市場,但相應的管理沒有跟上,幼兒教育的公益性被弱化。一些條件較好的幼兒園收費很高,而條件較差的則通過相互殺價的惡性競爭吸引生源,教學質量令人擔憂。
同時,幼兒園被推向市場後實行自收自支,教師從企業職工一下子變爲單位性質不明確,社會保障無着落,心理落差大,情緒激烈,隊伍極不穩定。更爲嚴重的是,幼兒園迫於生存壓力,一味降低成本,靠壓縮教師編制、增加班額、降低教師工資等方式維持生存,造成大量低素質人員進入幼兒教師隊伍。
陳萬志認爲,在現有財政投入體制不變的情況下,政府要探索城鄉發展幼兒教育的新模式。政府增量投入要保證社會弱勢人羣和農村幼兒教育的發展,建議儘快設立專門的幼兒教育發展性經費,用於研究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幼兒教育辦園體制、投入體制和管理體制,特別是體制改革後,城鄉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問題。
他還建議加強創辦幼兒園的審批與管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統一的公辦和民辦幼兒園的建園標準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評價管理體系,加強教育質量監控,避免多頭管理出現的混亂。大力發展中等、高等幼教師範職業教育,培養能力合格、適合當地需要的幼兒教育實踐者,建立分級制的教師最低待遇標準,穩定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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