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朝陽產業所帶來的高利潤都會吸引更多的加入者,使競爭變得更加激烈,並因此產生兩個截然不同的結果:一是產品研發的投入力度會加大,使得產業的科技含量增加,產業的平均利潤率降低,消費者得到更多的實惠,而產業自身也得到發展的空間;二是片面追逐廣告效應和市場暴利,對產業進行滅絕性開採,卻帶來產業自身的信譽危機。
2005年保健品在強化市場監管的發展環境中,仍繼續上演暴利神話。
廣告越大膽利潤越豐滿
一位保健品產業的業內人士說,保健品不同於其它藥品,靠的就是廣告效應。如果沒有廣告,保健品市場就會減少2/3多。但是支付廣告需要高額資金,而這筆廣告費用最終將會轉嫁到產品身上。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保健品的廣告越多,其產品的零售價格和成本的落差越大。
有證可循的是,2005年6月19日,中央電視臺報道了“哈佛代高樂”的騙局令人觸目驚心。廣告中所宣傳的“美國增高新藥”“哈佛代高樂”,其實不過是吉林省龍井市草仙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普通營養補充劑五維賴氨酸片。正是這樣一種普通的營養補充劑,經過總經銷商湖北新東科藥業有限公司篡改廣告審批內容後,給它戴上了“哈佛大學研製”的帽子,又虛構了權威部門官員和專家進行推薦。從而使一盒不過10元左右的五維賴氨酸片,搖身一變成了每盒售價近500元的“哈佛代高樂”。吃上兩個療程就得近萬元。
不久前,桂林市工商局屏風工商所在查處一起虛假宣傳案件時,意外截獲了銀錠路某保健品店的一本進銷登記本。並且記錄了店主2005年1月至6月的進銷貨情況,其保健品大部分爲在廣州、長沙等地批發市場購買。從記錄上看,批發價與其零售價差別極大。如“益壯”口服液保健品,批發價每盒(10支)僅10元,零售價卻爲80元,利潤率高達700%;
2005年年初,國家工商局對中國廣告業作了一個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醫療廣告違法率高達62%;而同一時期藥品報紙廣告的違法率,高達95%。
據業內人士透露,保健品利潤一般可達100%到200%。一個保健品從研製、開發、報批到出成品再到商標註冊一般只需數十萬元,保健品企業將更多的賭注下在了鉅額的廣告投入上,以至於形成某種不成文的慣例:誰的廣告經費投入高,誰在廣告中越能讓消費者動心,誰的銷量就大,賺得錢就多。在這種慣性的驅使下,高額的利潤使精明的商家不僅忽略對保健品的科技投入,更使商家敢於鋌而走險。
尤其是現在的性用品商店,這個行業由於不規範,給商家制造了更多的暴利空間。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說,平均每個商品的利潤至少都在200%以上。而很多消費者對這一特殊的產品,由於心理因素作用,很多人不太願意公開。這一想法,正是暴利存在的基礎。
儘管消費者對保健品的信任度並不高,但爲什麼還有市場?一是因爲市場上的廣告效應,每天強化灌輸給消費者以後,讓人產生了一種消費慾望。二是很多消費者購買的保健品是送給親朋好友。並不是所有的保健品都不具有保健功能,只是在市場良莠不齊、暴利充斥在這個行業的時候,人們對保健品的價值、作用都會打一個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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