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月23日公佈,近年來,稅務總局平均每年對230戶企業開展反避稅調查。通過反避稅調查,累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0多億元,調整補稅30多億元,彌補虧損80億元。2005年,調整補稅金額過千萬元的企業有較大幅度增加。
而據國稅總局官員此前透露,2004年,我國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虧損面達51%-55%,其中很大部分是不合理的虧損。按此推算,跨國公司在國內避稅超過了300億元。而美國企業盈利面高達90%-95%,平均虧損面才10%。
另外,稅務總局還透露,“走出去”企業的增多帶來越來越多的稅務問題,其中最爲突出的是:由於我國一些企業對稅收協定不瞭解,在海外遇到有悖於稅收協定的徵稅或稅收歧視時,不知道如何利用稅收協定維護自身利益,一些企業因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國家利益亦受到損害。
爲此,國家稅務總局在稅收協定的框架內,加大了與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相互協商的力度,切實提高爲對外投資者服務的水平,促進了跨國稅務爭端的解決,有效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納稅人的合法利益。
例如,總局通過與稅收協定締約對方主管當局的協商,爲我國某航空公司挽回了約2000萬人民幣的境外損失,爲某金融企業避免了約6億人民幣的境外損失,幫助某國有大企業減輕了在某亞洲國家的不合理稅收負擔,解決了部分國有金融機構在境外獲得利息的免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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