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供熱採暖再度成爲焦點。“年年供,年年難”的狀況是否周而復始?記者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調查時發現,政府部門出臺的一系列措施,使全市供暖工作取得了不錯的開局,但是深層次的矛盾如同百結糾纏依然沒有解決,不知該如何出手。
政府補貼爲“低保”戶取暖
家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區陽光小區的萬心順老人,談起今年的熱費,不住地誇政府辦了好事。“政府出臺的補貼政策,省下全家半年的生活費。”
萬心順介紹,自家的樓房採暖面積有93平方米,6個月的採暖費需要1470元。但是今年他只繳了560元,其餘由政府補貼和供熱企業補貼。
萬心順的兒子因傷殘疾,被列入低保戶。老倆口爲了照顧他,搬過來住在一起。一家三口人,每月的收入就是他的608元社保金和兒子120元的低保金,但兒子看病的費用開銷很大,家裏生活很節儉。一家人一年需要2000元左右的生活費,採暖費成了沉重的負擔。萬心順說:“爲了這筆錢,全家人過完新年就開始省。”
今年,呼和浩特市政府財政拿出600萬元,專門用於補貼低保家庭的冬季採暖費用。樓房住戶享受60平方米的補貼:政府補貼60%的代金券,其餘40%暖由供暖企業減免;低於60平方米的住房按實際面積補貼,超出部分自行解決。對於平房住戶,政府一次性補貼1.5噸煤炭的費用,現金直接打入低保戶的低保存摺。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光明路街道辦事處書記劉鯤告訴記者,辦事處轄區內的434戶低保戶,絕大部分已經領取了補貼,不再爲交採暖費發愁了。
“開門紅”難掩深層危機
除了對低保戶發放補貼,呼和浩特市供熱管理職能部門還深入基層,現場協調供暖的矛盾,使得全市的供暖形勢良好。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往年糾紛不斷如二毛小區、呼鋼家屬樓,今年均順利供熱。據呼和浩特市供暖辦介紹,到10月16日,全市供暖企業的開栓率已達到80%,至11月5日,開栓率達到了90%。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局長、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陳雲飛介紹,在10月15日採暖期到來前,公用事業管理局和供熱辦就出臺了監管方案,成立了指揮部和工作組,深入各企業和小區提早發現問題。採暖期開始後,兩個監督協調小組現場辦公,將矛盾儘可能在基層化解。20多天的時間,光是集中召開的協調會就有60餘次。供暖企業基本做到了先供暖,後解決矛盾。
11月7日,呼和浩特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未按時供暖的企業,要及時供暖,不得因部分用戶不按時交納費用而停止向其他用戶提供服務;不得以清欠歷年欠費爲由,停供或推遲供暖。對歷年欠費的用戶,供暖單位要逐步予以追繳;對惡意欠費的,要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企業的權益。
記者採訪中瞭解到,供熱管理部門的工作儘管起到了較好的協調作用,取得了今冬供暖的開門紅,但是政府、供熱企業和羣衆三者之間的根本矛盾並沒有得到解決。陳雲飛承認,如果進入嚴冬,目前協調好的費用問題不論哪一方沒有按時執行,那麼矛盾還將暴發出來。
成本猛漲拖欠不斷
供熱成本猛漲,企業虧本生產,部分居民拖欠採暖費就給供熱企業正常運轉帶來了嚴重影響。
呼和浩特科林城發熱力有限公司總經理、黨總支書記王強告訴記者,截至5月,科林公司被拖欠的採暖費已經達到800多萬元,累計虧損3000多萬元。經過調查,發現許多欠費用戶的經濟狀況良好,卻無故拖欠。爲此,科林公司將150多戶故意欠費居民陸續告到了法院,雖然全部勝訴,但除去訴訟費,追回的錢也所剩不多。目前,供熱企業追討欠費的手段也只有停止供熱和走法律程序兩個手段,但效果都不好。
據呼和浩特另一家大型供熱企業富泰熱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供暖公司經理孫利中介紹,呼和浩特現有200多家大大小小的供熱企業,就他了解沒有一家是盈利的,原因主要是熱源成本的提高,而呼和浩特一直持行的是1998年的供暖收費標準,每月每平方米2.55元的供熱價格,當時最高煤價每噸150元,最高水費1.5元、最高電費在每度0.35元左右。而現在煤價漲到300多元,11月10日開始,水3.7元一噸,電漲到每度4.1元。這造成供熱企業生產與銷售的不均衡。
孫利中說,在這種情況下,供熱用戶再拖欠採暖費對企業的影響是很大的。大一點的企業還能挺住,可小的鍋爐房供熱企業是無法承受的。這個採暖期富泰公司預計收取的採暖費是5574萬元,可到現在只收了2500多萬元,目前富泰公司歷年累計欠收採暖費已達到4000多萬元了。
當記者問到一個歷年欠收如此之多的企業如何運轉時,孫利中苦笑着說,只能靠與提供熱源的單位協調,憑藉一些老關係運作,最後實在不行再找政府,畢竟供熱是一個公用事業性行業。
如何協調商品和公益兩個屬性
供熱兼具着商品的屬性和社會公益的屬性,二者如何有機的統一,成爲政府、企業最頭疼的問題。
供熱企業以提供“熱”產品,實現經濟效益。但是在經營過程中,又無法按市場規律運作。問題的癥結在於,“熱”很難量化。
沒有實現分戶計量的樓房,企業無法對交費和沒有交費的用戶分別對待。對不交費的用戶停暖或者供暖,都是對交費用戶的不公平。這種不公平日久則形成惡性循環。即使企業訴諸法律,不交費的用戶情況千差萬別,法院難以執行。供熱企業往往只是贏得一紙勝利,成功收繳的可能性不大。
對於實現分戶計量的樓房,也面臨尷尬。企業供熱的時候,以燃煤、耗水、用電來計算供熱量,而用戶按住房面積繳費,很難保證公平。
另外,用戶按一個完整的採暖期繳費,而供暖企業受技術、效益和節能要求的限制,很難保證在採暖期內提供質量始終如一的“熱”,形成事實上的不公平。
陳雲飛說,目前,供暖企業提供的熱商品,數量上遠遠滿足不了實際的需求。這使得企業處在賣方市場的有利地位,一定程度上具有壟斷性,很難體現競爭。這是造成供熱矛盾的重要原因。
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供熱一直以政府提供福利來出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責在於保障低收入家庭冬季供熱,同時維護供熱市場的公平有序。然而,由於上述原因,政府採取的手段,更多的是強令企業無條件供暖。
在採訪中,業內人士以及有關人士一致認爲,供熱矛盾是體制機制弊端多年累積而成,涉及到住房改造、社會保障和規範企業行爲等多個層面的問題。但是首先要做的是,將“熱”的商品屬性交給企業,將社會公益屬性交給政府,實現政企分開,以此尋找到一個相對公平的交叉點,以使每年一季的供熱走上科學有序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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