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王小石將於11月8日在北京受審。此案另一案犯——北京華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林碧,也將一同受審。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2002年2月至9月,王小石與當時擔任東北證券有限公司駐福州辦事處負責人的林碧共謀後,在福建鳳竹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上市過程中,向該公司索要賄賂140萬元,後兩人夥分。2002年三四月間,林碧還在甘肅某公司申請可轉換公司債券時,向該公司索要賄賂31萬元。據悉,王小石將被控受賄,而王小石的辯護人孟姓律師將爲王作“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