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是對的。”高輝清說,“提高了起徵標準,把該免掉的免掉了一些,有利於調節個人收入差距。其根本是公平稅負。”
高輝清是國家信息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規劃處處長。促使他發表這番看法的,是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出現的一條消息,稱備受關注《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已於日前頒佈。
專家認爲,首要亮點是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要求稅務機關以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爲惟一標識,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高輝清認爲該措施恰恰針對高收入階層,“現在實行分項制,比如有10項收入也分別單獨收稅,容易漏稅。而目前收入來自多元化的非常多,分項徵收不能很好地徵收,‘一戶式賬戶’可以加強監管,必需要做的”。
《辦法》的另一亮點是對高收入者的管理。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等行業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等個人納入重點納稅人的範圍,並且要求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等6類人員中,選擇重點納稅人實施滾動的動態重點管理。
對此,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軍表示贊同,“要多對富人收稅。凡是買賓利車、私人飛機等高檔消費品的,應該徵收重稅。要加強對資本收入者的稅收徵收,目前我國是資本收入大於勞動收入的國家,這在很多國家都不多見。”
“中國最富的不是明星,主要還是企業家,尤其是民營企業家。上面所列的都是顯性富翁,而他們則是隱性富翁。未能對之進行詳細的約束,這是個缺陷。”高輝清說。
目前,貧富差距日益懸殊,居民收入、消費佔GDP比重日漸下降。“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工資總額在GDP中的比重逐年走低,23年裏有16年所佔比重低於上年,90年代末比1980年下降了5個百分點,勞動力價格嚴重偏離價值。”中國社科院經濟所李志寧研究員認爲。
北京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則透露:“我國居民最終消費佔GDP的比重自1990年以來持續下降,2004年已經下降到42%的歷史最低水平,甚至顯著低於改革以前計劃經濟時期最差的三年困難階段。”
爲此,人們賦予《辦法》以“均貧富”的期望。“個人所得稅只佔稅收收入的7%,不可能成爲縮小貧富差距的主要槓桿。”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郝如玉指出,“稅收的主要職能是組織收入,至於調節經濟和收入的職能,是派生從屬的。”
另外,徵收個稅需要耗費大量成本,“以前我們做過調查,發現徵收成本高達50%以上。甚至收100元,成本60元或者更高。如果非要徵收,我認爲起徵點在3000元以上較爲合適。”仲大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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