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來源主要是富人納稅
稅收是美國政府賴以生存的財政基礎,而個人所得稅則是美國政府財政的重要來源。因此,上到美國總統,下到平民百姓,納稅成為每個人的義務和職責。
美國是根據個人收入情況逐步提高稅率,從而以此來減少低收入者的負擔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過快增長。最基本的原則是多收入多交稅,收入低的先交稅後退稅。
美國收入方面的規定也相當復雜。以夫婦兩個人沒有應撫養孩子的家庭為例,目前具體情況簡述如下: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一是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僅考慮個人的收入,而且十分重視家庭其他成員尤其兒童的數量情況。同樣收入的兩對夫婦,有兒童和沒有兒童所交納的稅收相差很大。而中國只根據個人收入而不考慮家庭兒童情況一律依照同一稅率的納稅則明顯存在很大的缺陷。
二是高收入者是美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的主體。據統計,年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的群體所交納的稅款每年佔美國全部個人稅收總額的60%以上,是美國稅收最重要來源。也就是說,美國政府每年的巨大的財政來源主要是佔人口少數的富人交納的,而不是佔納稅總人數絕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階層。
美國人納稅采取的的個人報稅制度。每年的4月15日是美國人申報上一年收入和納稅情況的最後截止日。此前,可以領取表格根據自己的實際收入情況向政府報稅,也可以通過電腦網絡向政府報稅。
德國:個人所得稅每年都調整
根據德國法律,所有在德國的常駐居民、在德國的非常駐但收入來源是德國的外國居民,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稅因個人收入多少繳納的比例不等,收入越多的,繳稅比例越高,而且個人所得稅的比例每年都要調整。單是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稅就佔德國政府收入的1/3。
德國政府也對不同家庭情況采取不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2004年,德國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單身家庭年收入7664歐元,已婚家庭年收入15328歐元。但是有幾種情形可以減少個人收入所得稅,如:已婚家庭但擁有18歲以下子女,或者子女在27歲以下但仍在上學的以及子女沒有收入的;向德國機構捐助政治款項或者慈善款項;不可抗拒的特殊高額開支(如生病)。
個人收入稅包括工資稅和收入稅兩部分。在德國,顧主通過銀行賬戶發工資,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稅可以直接從銀行工資賬戶中扣除,每年年底根據稅率變化進行調整。所有有工作的人都要參加失業、退休和醫療保險,這三大保險是由顧主和僱員平分的。工資收入不包括顧主為僱員繳納的三大保險金,僱員繳納的三大保險金屬於個人所得稅涵蓋的范圍,但這部分個人所得稅有一個最高限額。
法國:高收入者多交稅
法國法律規定,凡是家庭或主要居住地點在法國的人(即在法國連續居住6個月)、在法國進行主要職業活動的人或在法國有主要經濟利益的人,不論其國籍是否為法國籍,均須就其收入(不管是在法國的收入還是在外國的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
法國的收入所得稅稅率是高額累進制,即收入高的人多交稅,收入少的人少交稅。就單身工作者而言,其收入水平與相應征稅率如下:年收入4191歐元以下:無須交個人所得稅;4192至8242歐元:7.05%;8243至14506歐元:19.74%;14507至23489歐元:29.14%;23490至38218歐元:38.54%;38219至47131歐元:43.94%;年收入超過47131歐元:49.58%。
實際上,法國的個人收入所得稅是按家庭來征收的,根據經濟狀況和子女多少不同,每個家庭所交納的所得稅均不同。法國法律規定,一位成年人的家庭參數為1,而孩子的家庭參數為0.5。一對夫婦加一個孩子的家庭參數為2.5。
新加坡:個稅稅率最低國家之一
新加坡擁有較為完善的個人所得稅征收體系,其中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是該國最大的稅收機構,負責評估、收取和實施在稅收法令下的各種課稅。
新加坡是個人所得稅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其實行的是13級超額累進稅率,也就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適當項目後,以累計式征稅。每年的4月15日之前,所有應納稅者必須將前一年的各項收入如實填入稅務申報登記表中,並及時上報國內稅務局。
新加坡的稅制是按收入來源地征稅的。新加坡目前的稅率為0%至22%。須納稅的項目包括:在新加坡賺取的收入;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屬非居民的個人在新加坡所收到的海外收入不需要在新加坡繳稅。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為應稅僱傭所得和股息、利息等。應稅僱傭所得包括現金報酬和實物所得。現金報酬如工資、假期工資、傭金、養老金、額外補貼等,實物所得如假期旅費、僱主提供的住房及機動車等。僱員捐贈給中央儲備基金(CPF)的款項不計入應稅所得,除非其金額超過了規定標准。
在進行征稅時,新加坡也會提供一些稅務回扣(或稱特殊減免)項目,這包括撫養父母、專業技術課程學費、人壽保險保費及生養第3個孩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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