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最新公佈的一份年度全球經商環境報告顯示,在世界155個國家與地區當中,中國內地的經商環境排第91名。獲得“世界經商環境最佳”稱號的國家是新西蘭,新加坡和美國分列第2、3名,進入前10名的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還有香港第7名,日本第10名。
這份報告首次將全球155個經濟體系就商業條例和商業改革進行排名。評比所依據的量度指標是設立、運作、關閉公司所需時間,以及達到各政府部門要求所牽涉的成本等,具體因素包括僱用和辭退僱員、執行合約、企業監管、取得信貸等。
中國內地排名靠後的主要原因是,世界銀行認爲中國的信貸市場法律環境和發放公司牌照方面有所欠缺,有待改善。而香港的排名也較去年下降了3名,影響因素主要是發放公司開業牌照的時間太長。以公司開業註冊爲例,在澳大利亞需2天時間,新加坡需6天,香港需要11天,中國內地則需要約30天。
報告的研究結論指出,東亞國家與東歐國家相比,在推出協助中小企業方面的改革計劃進展緩慢,一些東亞國家施行了無謂的管制條例,企業在制止反競爭的行爲方面顯得無力,以致影響了投資環境。經濟學者建議東亞國家應簡化條例和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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