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實行了5年多的儲蓄實名制,它的實際作用離期望值到底還有多遠?《檢察日報》昨日發表文章認爲,漏洞太多,反貪作用不大。
實名制存在五大漏洞
漏洞之一:現金交易太多,不需要通過銀行,銀行無法掌握一個人的真實收入和資產以及消費、交易情況。如河北省外經貿廳原副廳長李友燦,短短一年多時間就收受賄賂4744萬元,這些贓款被專門存放在一套房子裏。
漏洞之二:證件管理混亂。實際生活中,有很多貪官借用親友的身份證,以親友的名字儲蓄,銀行無法掌握一個人的實際存款,給檢察機關追贓增加了一定困難。
漏洞之三:銀行辦卡太多太濫。一個人在不同地區、不同銀行有多張銀行卡,各銀行之間並不聯網,即使有了犯罪嫌疑人的實名,查起來也非常麻煩。
漏洞之四:現在一些高檔商場、酒樓、俱樂部使用無記名的消費卡、貴賓卡,雖不能提現,但消費沒有限額,還可以不斷充值,使用起來比銀行卡還要方便。行賄人送上一張這樣的卡,對行賄受賄雙方來說都是既隱蔽又實惠。
漏洞之五:與實名制儲蓄相配套的財產申報制度還沒有完全到位,申報的範圍只是基本工資和獎金,這根本不能反映一個人的真實收入狀況。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財產申報制度對反腐工作已沒有多大的實際作用了。
如何讓實名制發揮作用
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彭建剛認爲儲蓄實名制離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實名制還很遙遠。因爲金融實名制要求每一個公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開設任何賬戶時都必須使用實名,而且所有的金融交易也必須使用真實姓名並記錄在案。通俗地說,一個人一生中任何有關金錢的交往都必須通過類似身份證一樣的賬號進行。
處在反貪一線的檢察官們認爲,實行儲蓄實名制必須完善與之相關的制度——
完善財產申報制。把財產申報情況作爲證據使用,就是要求官員如實申報自己財產及家庭財產,否則,一旦案發,超出申報的部分就作爲贓款處理。
限制現金交易。實行現金限額消費,這樣可以限制一些非法交易。
一人一卡制度。可以借鑑國外的成功經驗,一個人一個身份證號,個人信息都在其中,所有交易、消費都會在卡上留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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