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的麻煩尚未過去,其高價聘請的律師林炳昌又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昨天香港廉政公署表示,3月3日,林炳昌被香港廉政公署落案並起訴,罪名是去年7月林炳昌擔任先科國際律師期間,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3月3日一早,港廉署起訴了包括林炳昌在內的4名人士並傳這4人提堂,被控告罪名共5項,包括妨礙司法公正、串謀披露及披露關於一名保護證人計劃參與者的身份資料,以及在宣誓情況下做假證供等。其中林炳昌涉嫌在知其客戶被廉署逮捕、廉署正在調查該人、該調查可能牽扯到刑事訴訟的情況下,串謀妨礙司法公正。香港東區法院也是一直負責黃宏生案件審理的法院。3日當天,林炳昌以20萬元保證金獲釋,但法院要求其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並不得騷擾證人。
昨天,遠在香港的林炳昌律師“樂觀”地向記者介紹了這一案件:案件發生在去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期間,林炳昌爲另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先科國際做律師。林炳昌表示曾多次打贏與香港廉署有關的案件,因而成爲廉署眼中釘。他個人認爲,廉署希望通過此次控告,影響客戶對他的看法甚至僱傭。但根據香港法律,此次控訴並不影響林炳昌目前的律師工作。林炳昌介紹,黃宏生在3月3日離港前已獲悉林炳昌出事,但並沒有什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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