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織華(600555、900955)公告,公司及下屬茉織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與東方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東方中安科技裝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11月1日簽訂協議,收購其所持有的東方控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權,收購資金爲11億元。公告顯示,東方控股集團(北京)持有北京汽車投資有限公司15.56%股權,而北京汽車投資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50%股權。
公告稱,收購資金中的7.0177億元來自2001年公司增發募集資金剩餘部分。
公告透露,東方控股集團(北京)今年10月28日成立,註冊資本11億元,由東方控股集團以其持有的北京汽車投資有限公司15.56%股權及東方中安科技裝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現金出資設立。
公告稱,自協議成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將股權轉讓價款的首期7億元支付至東方控股集團;茉織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應將3636.73萬元支付至東方中安科技裝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如果茉織華前2年每年從東方控股集團(北京)獲得的實際投資回報率不低於20%或前5年累計獲得的實際投資回報率不低於75%,同時前2年每年獲得的現金紅利額不低於實際投資額的9%或前5年累計獲得的現金紅利額不低於實際投資額的40%,茉織華支付剩餘的36,363.27萬元,否則本次收購價格自動設定爲7.36億元。
在首期支付的73636.73萬元中,支付東方控股集團1億元;東方控股集團收到後支付公司人民幣或等價物1億元整,作爲承擔公司在閩發證券委託理財或有損失的保證金。支付東方控股集團1億元;東方控股集團收到後支付平湖茉織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作爲收購公司18%股權的款項之一;平湖茉織華收款後,支付公司1億元,作爲承擔公司在廣發證券保證金或有損失的保證。以本票形式支付東方控股集團3億元,同時安全完整地收回公司目前在北方證券的資金及國債3億元;如果該款項支付後不能安全收回,則由平湖茉織華承擔賠償責任。公司目前帳上另有自有資金約2億元,可支付剩餘尾款,東方控股集團將其支付給平湖茉織華作爲收購公司18%股權的款項之一。
資料顯示,東方控股集團於今年9月9日與公司第二大股東平湖茉織華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平湖茉織華將其持有公司總股本的18%的法人股轉讓給東方控股集團。股權轉讓後,東方控股集團成爲公司第二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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