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教授於1986年獲得賓夕法尼亞(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大學沃頓商學院(Wharton School)金融學博士學位,曾經執教於多家知名的商學院,其中包括沃頓商學院、密歇根州立大學、俄亥俄州立大學、紐約大學、芝加哥大學等。郎博士現任香港中文大學和長江商學院金融學講座教授。郎教授曾擔任世界銀行公司治理顧問,深交所公司治理顧問,亞洲開發銀行的中國銀行改革治理顧問,香港政府財經事務局公司治理項目顧問。
郎教授曾於1998-2001在世界銀行擔任公司治理顧問,於世銀經濟學家StijnClaessens和SimeonDjankov合作,致力於研究公司治理以及保護小股民權益的課題.在東亞地區,此項研究尚屬首次。郎教授2001年下半年在國內股市極力推廣『辯方舉證』以及『集體訴訟』措施以保護小股民的正當權益。他的觀點受到媒體,學術界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視,因此被媒體尊稱為『郎監管』。郎教授的監管思維在重要媒體包括『新財富』,『財經雜志』,『21世紀經濟報導』,『三大證券報』,『中央電視二臺經濟半小時』,『中央電視二臺財經報導』,『鳳凰衛視』等等經常報導。根據學術論文的貢獻而言,郎教授是世界級的公司金融與公司治理專家,成就斐然。他曾經在多家世界主要的經濟和金融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郎教授的論文被大量引用,他的學術成果得到世界一流商學院的普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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