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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和國際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發布公告,初步裁定原產於韓國、日本、美國的銅版紙對中國存在傾銷行為,決定於11月26日起,對原產於上述3個國家的銅版紙征收傾銷保證金。這標志著中國加入WTO後第一起進口反傾銷勝利初裁。
代理該次反傾銷案北京環中律師事務所的韓偉罡說,從11月26日對韓國、日本、美國開征的傾銷保證金,是以該國企業對中國出口額乘其傾銷幅度計算的一種關稅以外的額外費用,該保證金在終裁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規定:如果終裁決定確定的反傾銷稅,高於已付或者應付的臨時反傾銷稅或者為擔保目的而估計的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收取;低於已付或者應付的臨時反傾銷稅或者為擔保目的而估計的金額的,差額部分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退還或者重新計算稅額。另外,按照程序終裁結果應該在初裁後1年時宣布。
中國目前沒有『誰起訴誰受益』的機制,所以此次反傾銷調查的受益者除目前4家主要的發起廠商外,還有晨鳴紙業(000488),因為該公司剛剛新建了年產30萬噸銅板紙生產線,分析人士指,這樣該公司剛好避免了國外企業對中國銅板紙市場的傾銷期,而直接進入了目前這樣的有序競爭市場。
此次銅版紙反傾銷案是由山東泉林紙業有限公司、山東萬豪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南造紙廠、金東紙業(江蘇)有限公司4家銅版紙廠於2001年底聯合提起的。
銅版紙是一種用於高檔印刷的紙張。在1995年以前,中國因技術、設備、原料等問題而無法生產高檔銅版紙,銅版紙市場基本被韓國、日本等進口銅版紙完全壟斷。1996年以後,中國陸續有山東泉林、山東萬豪、江蘇金東等銅版紙廠陸續投產,逐步打破了韓、日等國銅版紙對中國市場的壟斷。但是,韓、日等國的銅版紙企業不甘心其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受到威脅,試圖繼續努力維持在中國的壟斷地位,甚至從1999年起,不惜采取低價傾銷的手段。在傾銷嚴重的2000年,韓國出口至中國的價格比在韓國本土價格每噸整整低100-200美元:而日本則每噸相差達300-400美元之巨。
金光APP集團旗下的骨乾企業江蘇金東紙業總經理吳省芳說:『這次反傾銷的初步勝利,僅僅是小試牛刀,中國加入WTO後,企業被推入殘酷競爭的國際市場。未來我們還會遇到很多難以預料的問題和困難,需要企業不斷地在競爭和發展中學習並加以克服。』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銅版紙反傾銷的勝利初裁,對中國銅版紙市場而言,無疑將進一步規范銅版紙同業競爭,使銅版紙產業能夠朝著健康、有序的競爭局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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