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家在1997年開始飲用正廣和純淨水,當時廠方接待人員說,你們訂水就要付180元購買2只水桶,我們當初以為要訂水就必須買水桶,就照辦了。去年我家換飲『農夫山泉』,一只水桶經與農夫山泉公司協商換成了該公司的水桶,另一只水桶一直放在家裡未用,還一直佔著地方,最近,我多次打電話給正廣和飲用水公司要求退桶,可他們答復不能退桶。特請你們幫助聯系。
記者調查:接到來信記者即與上海正廣和飲用水有限公司進行聯系,該公司直銷部一位同志告訴記者,客戶向該公司訂飲用水時,可以購買水桶,也可以租用水桶,前者屬於買賣關系,付款後水桶即歸客戶所有,不能再退還給公司;若是租用,當客戶不需要水桶時,可憑租桶付押金時拿到的收據到公司辦理退桶,取回押金。曹正明客戶屬前一種情況,當時她訂水時付的是購買水桶的錢,她與公司之間在水桶上的買賣關系已經完成,現在以不再需要水桶為由提出退桶,公司難以滿足這個要求。
據記者了解,顧客到飲用水公司開戶訂水時,既可購買水桶也能租用水桶,像上海延中飲用水有限公司、上海加州斯柏克林飲用水有限公司、上海獲特滿飲料有限公司等飲用水企業,都提供這兩種方式供客戶選擇,這已是業內一種通行做法。業內人士還建議,顧客通常可選擇租桶的方法,以後不再訂水或要改飲其他品牌飲用水時,持押金收據退桶就可以了,不至於在退桶、換桶等問題上產生麻煩。
時下,方便又衛生的飲用水已走進尋常百姓家,這封來信反映的問題也提醒人們,當你向飲用水公司訂水時,要問清楚公司向客戶提供的服務有哪些,公司與客戶分別有哪些權利和義務,然後再根據自己的意願作出選擇。作為飲用水的生產、銷售企業,在接受客戶諮詢和新開戶時,應該主動向客戶介紹服務項目和相關內容,幫助他們了解有關規定,類似買桶還是租桶這些問題,應當向客戶講清楚,不能『打悶包』。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