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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中國質量萬裡行促進會、《中國質量報》社聯合投訴辦公室共受理各類投訴500餘起,其中投訴和舉報信件120封,投訴或舉報電話400餘個。到月底為止,有60%的投訴已經解決;30%尚在協調處理之中;其餘為個別無效投訴或被投訴方不予理睬的案例。
從本月投訴情況看,汽車、摩托車、手機、家用電器、機器設備、建材產品等仍是投訴的重點。摩托車、汽車類的投訴佔總投訴量的11%左右;家用電器投訴佔總投訴量的10%左右;機器設備類的投訴佔總投訴量的6.7%;房屋類投訴佔總投訴量的2.5%;農用機械類的投訴佔總投訴量的2.5%;郵購類、釀酒煙草類、燃氣用品類、建材類投訴各佔總投訴量的1.67%;糧油食品類投訴佔總投訴量的0.83%;服務質量類、虛假廣告類投訴各佔總投訴量的0.83%;輕工產品類投訴佔總投訴量的1.67%;其中手機投訴量呈明顯上昇趨勢,是全月投訴最多的產品,佔總投訴量的10%。由於手機用戶與日俱增,加之手機『三包』規定的出臺,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手機發現問題後,能夠想到對照『三包』規定尋求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表明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在日益提高。但由於廠家和商家與消費者理解『三包』規定時所站的角度不同,難免會發生一些糾紛。
最近,北京的一位消費者購買了一部國產品牌手機,使用了兩天即發現剛剛充完電的電池就出現低電量顯示,無法正常使用。她認為這是新買的手機,尚在7天之內,屬於可以退機的范圍。但她找到經銷商後,經銷商卻認為電池低電,不屬於質量問題,因而不同意退機,並要求消費者在他們自己的維修站檢測之後,確定是產品質量問題纔可以給予換貨。消費者表示,自己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充電和使用,可手機纔用了兩天,就出現這種問題,對這個品牌已經失去了信任,要求退貨,不同意換機。而且手機問題在檢測站檢測出來,也已經超過了7天的退貨期限,這種處理對於消費者來說是難以接受的。再說,由生產廠家的檢測站檢測自己的產品,他說合格就合格,這對消費者也有失公平。投訴辦接到投訴後經與企業聯系,最終給予了這位消費者退貨處理,滿足了消費者的要求。但其他許多類似的問題並不是都能夠順利解決。另外,許多手機投訴用戶在投訴中都反映了這樣一個問題,當他們的手機產品出現問題後,拿到經銷商處要求退貨和更換時,對方往往會提出讓他們拿到指定地點去進行檢測,這無疑給消費者帶來很大麻煩。因為檢測需要很長時間,這期間手機用戶會因為沒有手機使用而造成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雖然目前有一些企業考慮到這個問題,為用戶准備了備用手機,但畢竟不如使用自己的手機方便。另外,許多檢測結果都是在用戶不在的情況下作出來的,用戶往往對檢測結果不認可,這些都是造成用戶投訴的原因。
在近期投訴中,特別是在『十一』黃金周後,涉及旅游方面的投訴也呈明顯增加的趨勢,特別反映在旅游者在旅游景點購物遭遇商業欺詐的問題上。西安一位消費者來信投訴說,他和家人參加了北京一家旅行社組織的北京一日游活動,導游將他們帶到北京博覽城購物,他陪妻子選購了一枚貓眼項墜,選購時他們挑選的商品沒有問題,交款回來後,營業員已經將項墜包裝好。但回到家裡打開包裝一看,發現項墜上有一條明顯的裂紋,不是他們選中的那條。另外,在導游帶他們到北京靈芝堂購物時,經幾位坐堂『教授』宣傳診斷,他們為孩子購買了一些健脾藥物,回家後發現在藥品包裝上既無廠名也無廠址,說明書也沒有。這位消費者在投訴信中反映,他們的北京之行,有一種上當受騙和被愚弄的感覺。另有山西的一位教師來信投訴說,他和同事利用假期到四川九寨溝旅游,歸途中,導游帶他們到一家旅游定點珠寶商城購物,該珠寶商城的老板對游客說,他也是山西人,與這些旅游者是老鄉,要給老鄉一些實惠,將標價1600元的金項鏈(項鏈上刻有『750』、18K等字樣)折價到300元賣給他們。這些旅游者輕信了老板的話,一行人共買了十餘條項鏈和兩枚戒指,總共花了4000餘元。回到山西後,這位教師的妻子戴上項鏈不足一個月,項鏈上的金色就全部脫落了,而且一戴就成了『黑脖子』。山西到四川遠隔數千裡,消費者解決起來談何容易,不得已只好向投訴辦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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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寧波蘇寧電器購買了兩臺奧克斯空調,2004年1月25日安裝即毛病不斷且問題越來越多, 經9次上門服務未得到解決,不是修理不好就是說空調沒有毛病,維修工各人診斷意見不一,有說好的、也有說不好的,且互相矛盾,叫他們寫下診斷意見及維修結果又不肯;其次,爲何所購空調包裝裏沒有保修卡,一再催促至今未給?爲何多次催要保修卡後,上門維修人員強行抄走室內、外機編號,是否重新編造保修卡?是否該機早就拆封過?是否該機本身就是次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