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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沒有准生證,卻呱呱墜地,而且在迅速成長。』
濟南消費者武仲建如此形容『小靈通』這種今天已遍布大江南北的『無線市話』。『沒有准生證的孩子就是黑戶,是非法的。』作為一臺小靈通的主人,武仲建將這部通訊工具的賣家———中國網通山東通信公司濟南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它的入網許可證呢?
今年33歲的武仲建供職於濟南鐵路系統,今年5月17日,他在濟南『八一』網通營業廳以1730元的價格購得UTS708-J型號小靈通一部。
雖然外形與手機並沒有區別,但在把購得的小靈通與一部手機作了徹底的比較之後,武仲建發現了兩者的『本質』差別:手機的背後貼有藍色的《進網許可證》,而小靈通則沒有——不光是他的UST708,而是流入中國市場的所有小靈通。這個注有設備名稱等多項名系的標識,也是固定電話得以銷售使用的『通行證』。
在國家信息產業部的網站上,武仲建查到了2000年9月24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其中第54條規定:國家對電信終端設備(如手機、固定電話等———記者注)實行入網許可制度;接入公用電信網的電信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並取得進網許可證。
武仲建認為,按照這條規定,沒有獲得入網許可證的小靈通不得上市銷售。而根據《消法》及《國務院辦公廳(1989)32號文件》的有關條款: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於是,他於今年10月9日前往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產品為由,對UST708的銷售商———濟南網通公司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退還貨款1730元。
目前,本案已正式立案,並擬於11月11日開庭。
『四道金牌』背後的坎坷身世
盡管武仲建是國內狀告小靈通『黑戶』身份的第一人,但對於這種無線市話身份的質疑,從它誕生之日起就開始了。
1998年1月,浙江省餘杭市首次將小靈通投入商業運營。這是一種只能在本市內漫游的移動通訊工具。據有關人士回憶,當時中國電信上馬小靈通的理由,是解決邊遠山區的通信困難。因為山區架設線路難度大、成本高,而小靈通運用的是PHS無線接入技術。但在政府批准之後,小靈通並沒有上山下鄉,反而直接進入城市。盡管它的移動通話功能僅限於市內,然而低廉的通話費促使其迅速發展。
針對這種情況,作為主管部門的信息產業部曾連發4份文件,試圖對其進行規范和管理。
2000年5月,信息產業部明令要求:中國電信各分公司的小靈通項目一律暫停,等待評估。這份文件幾乎給小靈通判了死刑。但在同年6月29日,該部又下發了《關於規范PHS無線市話建設與經營的通知》,明確小靈通是『固定電話的補充和延伸』,定位為『小范圍低速移動無線接入』。實際上,這間接承認了小靈通的經營事實。
為了減緩小靈通迅速發展的勢頭,信息產業部又於2000年11月和2001年2月兩次發文,要求提高小靈通的月租費和通話費,並規定了兩種收費方案:一是月租費25元,每分鍾通話費0.2元;二是月租費35元,每分鍾通話費0.15元。
有關專家介紹說,政府之所以不明確小靈通的合法身份,主要因為它的技術落伍。小靈通用於聯絡信號的基站發射功率很小,所以每幾百米就要建一個,這並不適合在城市發展。此外,它的信號也不穩且慢,通話質量較差。
然而主管部門的限制並沒有起太大作用。據統計,在2002年初,全國小靈通的用戶數量已超過600萬,預計今年年底將突破1000萬大關。而其迅速發展的原因,是由於低廉的通話價格———所有資費均與當地市話相同。所以,銷售商為小靈通打出了這樣的廣告:『有線的價格、無線的享受。』
落後技術與廣闊市場之間的矛盾,讓政府職能部門對小靈通發展的態度始終左右搖擺。有關人士認為,這也是它至今沒有獲得進網許可的重要原因。
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研究員楊培芳指出,小靈通的出現是中國電信與移動、聯通博弈的結果。由於原中國電信一直沒有獲得移動電話的經營牌照,所以就打出了小靈通這個『擦邊球』。『盡管它技術落後,但中國電信可以靠其佔領部分用戶,等將來獲准經營移動電話之後,再逐步轉向。』
至於武仲建狀告小靈通的有關法律問題,楊培芳分析說,這至少反映了目前中國法制的不健全,以致一些文件規章相互矛盾。
神秘的『口頭傳達』文件
就在這種背景下,今年4月,小靈通業務在山東濟南開通。『此後的5個月裡,該市的客戶已發展到近5萬人。』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中國網通山東通信公司濟南分公司營業部副主任黑彰強說。
據黑彰強介紹,濟南網通公司對其成為被告的事非常重視。他說:『就武仲建提出的進網許可證問題,我們通過上級單位山東網通公司請示了信息產業部,部裡已經作出了回復。根據信息產業部電信設備入網受理中心傳達的精神,目前電信終端設備辦理進網許可證的情況分兩種———強制性辦理和非強制性辦理。而小靈通屬於非強制性進網的終端設備,所以,上市銷售不必辦證。』
本報記者隨即撥通了電信設備入網受理中心的電話。一位女士證實:該部確有文件作出了上述規定。至於文件具體內容和頒發時間,她說『已經記不起來』,因為她也是被『口頭傳達』的。她還告訴記者,此文件在網上也找不到。
《南方周末》向信息產業部發出傳真,要求進一步采訪,但被對方回絕。
武仲建對入網受理中心的答復非常不滿。『這些關系到民眾生活的規章,為什麼要搞如此神秘?』他問道,『在《電信條例》中,為什麼不把強制性和非強制性的情況寫清楚呢?』
另據武仲建介紹,不久前,他曾就此致電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有關人士答復說,由於小靈通的業務只是在部分省市開展,所以不受入網許可證的約束,而且肯定『不違法』。
『為了1000萬消費者的利益』
據了解,在深圳市也存在著與小靈通類似的『移動市話』———『市話通』。這兩者都由於自身法律地位模糊而始終處於『生死之間』。不過,深圳市話通的經營者在與用戶簽訂的協議裡寫明了:如電信政策改變而取消這項業務,電話公司將免費把市話通改為市內固定電話。但據武仲建稱,他購買小靈通時銷售者並沒有告知如果將來小靈通被國家強制改頻或停止,消費者應獲得怎樣的補償;在他與網通濟南公司簽訂的有關合同上,上述問題也沒有被提及。
北京郵電大學IT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曾劍秋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談到了小靈通目前還能夠生存的幾條『合理性』。他說,首先,信息產業部對小靈通曾有過這樣的定義:它是固定電話的補充和延伸,是固話的增值業務。小靈通的接入,實際上利用了電信的固定電話網。而從國際慣例來說,對於用於基礎電信服務的電信網,各國都鼓勵其發展增值業務,中國也不例外。
其次,沒有不能適應技術的市場,只有不能適應市場的技術,市場是決定一個產品能否存在和發展的關鍵因素。盡管小靈通所應用的技術相對落後,但從其市場來看,前景還是比較好的,否則也不可能在2001年達到600萬用戶。
而國家對於小靈通的態度,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的。特別是在中國電信(網通)目前相對困難的情況下,還會任其發展。
另外,小靈通的發展,還依賴於當地政府的支持。他們決定著小靈通在當地能否入網上號。
正是因為從以上幾個方面來說小靈通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所以,曾教授認為消費者的官司『打起來應該比較費力』。
但武仲建說他打這場官司並非為了索賠,『我真正的目的是提請主管部門注意,盡快明確政策,讓小靈通走向規范。因為中國將有1000萬像我一樣的用戶,我們希望能踏踏實實地使用小靈通。』
在這一點上,被告與原告的觀點倒是挺默契。濟南網通公司有關負責人就表示,他們也希望政府早日出臺規定,將小靈通合法化。因為只有這樣,纔會有更多人加入到使用者的隊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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