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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道北京市地稅局檢舉發票違法案件的獎勵辦法已出臺。今後,只要舉報企業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都可給予獎勵,舉報印制假發票者最高獎勵十萬元。這是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地稅局獲悉的。
市地稅局印發的《檢舉發票違法案件獎勵辦法(暫行)》的通知中明確,舉報涉及非法印制發票的,給予十萬元以下的獎勵;舉報涉及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給予一萬元以下的獎勵。
需注意的是,舉報者舉報時最好署真名,因為『匿名舉報和稅務機關人員及財政、審計、公安、檢察、工商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舉報或授意他人舉報的案件,不能獲得上述獎金』。
北京市地稅局征管處副處長刁維列提醒消費者,盡管從本月起新版發票已在全市實施,但由於現行的舊版發票可延續使用到2002年12月31日,因此商家在今年年底前開具舊版發票也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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