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五家最大的唱片公司以及三家最大的音像制品零售商聯合宣布,同意向美國的CD唱片消費者支付高達6千7百40萬美元的賠償金,並附加賠償等價金額達7千5百70萬美元的CD唱片。
這次巨額賠償起源於一起針對CD唱片價格的訴訟。90年代末,美國的41個州的州政府聯合向這些唱片公司以及音像制品零售商提出指控,指出他們在1995年推行的CD唱片廣告宣傳費補貼協議,導致了CD唱片的價格過高,並要求這些唱片公司給予消費者一定的賠償。這項遭到非議的補貼協議已在2000年被終止實施,而涉及的金額賠償訴訟一直拖延到了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