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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報半年報的『補丁』現象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一方面隨著管理層監管觸角的深入,迫使某些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上的深層次問題難以再像以往那樣『猶抱琵琶半遮面』;另一方面,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某些上市公司依然存在牟取各種不正常的利益。正是由於兩者的衝突,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纔會存在諸多的問題。
今年半年報中有100多家公司出現『補丁』,其類型大抵有三:一是上市公司統計或計算有誤,從而引起對錯誤數據的補充更正;二是對一些重要問題作進一步的說明和解釋,或者是就交易所問詢作出的回應;三是上市公司對信息披露准則要求內容遺漏的補充。人們關心的是為什麼會產生補丁。
通常的解釋是相關上市公司在對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半年報打『補丁』的大部分公司,基本都是根據交易所的事後審核意見而被動發布的補充公告。至於補充的內容,則涉及到對募集資金使用的說明、對應收款項低比例計提的解釋、對補貼收入來源不清的確認、對扣除非常性損益金額的調整、對業績大幅變動原因的澄清等方方面面,而這些內容都是此前下發的有關半年報披露規則及相關規定中的核心內容和基本要求。部分上市公司有意回避公司經營及財務中敏感而核心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對投資者造成誤導。有的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當中有意省略一些重要內容,或者抱著僥幸心理想打打『擦邊球』,被查到了就打個『補丁』完事,查不到正好蒙混過關。
補充、更正公告本是為了已刊登公告中偶爾出現的小問題而采取的一種補救措施,可現在有的公司做事很不認真,致使一些本可避免的錯誤屢見報端。更有上市公司本末倒置,把原本比較重要或者比較敏感的大問題以小補丁的形式作掩飾,這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眾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
我國證券市場還不夠成熟,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監管部門正在逐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但現在的問題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利用信息不對稱大做文章,補丁則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表現形式。一些上市公司對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僅尚缺乏應有的責任心,有的甚至存在故意的欺詐蒙騙。在這種情況下,制度監督已成為當務之急。
由於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的加強,而導致『補丁』的增加,也是一個事實。我們在對因此而出現的問題『補丁』進行抨擊之時,當然應該看到監管加強的一面。但是,不能不看到,五花八門的補丁,畢竟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信用價值,令廣大投資者深深蒙受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投資損失。對於涉嫌虛假信息披露的補丁,即使是譴責也還不夠,應當追究相關公司領導人和責任人員的責任,直至法律責任。從推進上市公司治理的規范化,整頓會計信息披露秩序,強化信用建設,維護投資者權益出發,對補丁現象所反映出來的不實信息披露問題,決不能過於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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